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27 12:31:2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1

  1、招聘岗位:(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地理:1人,化学:1人,历史:1人,信息:1人,科技创新:1人。)

  2、招聘对象:全国重点师范院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3、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优良,热爱教育教学事业。

  (2)专业知识扎实,熟悉现代教育技术。

  (3)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组织能力强,有较好的口头表达和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4)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优先聘用:在校期间获得校二等以上(含二等)专业奖学金(或其它同类奖学金);在校期间获得院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或其它同类荣誉称号);在校期间参加校、院级教育教学基本功比赛并获得奖;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11”高校毕业生。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2

  一、上课期间,教职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如早自习上课铃响1分钟后不到学校视为迟到,5分钟不到校为缺席;上课铃响,教师提前作好准备,马上进入教室上课,上课一分钟未进教室视为迟到,三分钟不进教室为缺席。(一次缺席,绩效工资中扣除30元,一次迟到绩效工资中扣除10元。)

  二、教师在课堂上应充分利用40分钟时间,不离岗,不提前下课,若离岗两分钟或是提前一分钟下课视为早退。(一次早退,绩效工资中扣除15元。)坚决禁止任何人在上课期间无故退堂缺课或不上课而造成的群众不满者,如有违犯者在全区教师大会上作出书面说明,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课堂教学要按计划进行,备课认真,按教学计划进行授课,学校将对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随时进行抽查,采取听不打招呼课的方式进行,一经发现不备课或备课不认真无教案或导学案上课,照本宣科3次者,计入教学事故之中,视本学年年终考核不合格。

  四、学生作业要及时批改,严格按照学区年9月11日全乡教师大会上对于作业的要求批改,并且批改要规范,教师一律用红笔认真批改,不得敷衍塞责。学区对作业的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是抽查,若发现不按要求批改者,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元,甚至不批改作业者或更为严重者作书面说明同时加大处罚力度。

  五、对学校全体会议或是安排的临时性活动,要认真对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若拒不参与者,视为缺席一次扣年终考核一分。

  六、教职工上班时间有事或有病要请假,请假必须凭假条,3天以内本学校校长请,一周内有学区请,超过一周者由学区报上级部门批准,不然以矿工论处;坚决禁止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看视频或不健康视频,更不允许喝酒打牌或高声喧哗,不允许女教师织十字绣或其他私活;不允许在上班期间在被窝里睡觉。

  七、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或是教研组长组织的各种活动,若拒不参与者以缺席论处,并由教研组长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八、考风建设在监测中如发现考场作弊或批阅试卷上做手脚者一次给当事人处罚400元,当事人所在校长处罚200元,当事人所在教导主任处罚100元。在批阅试卷中如有失误者,小的失误三处以内口头批评,并责令及时矫正,超过三处按以此为基点处罚10元;如有大的'失误责令及时矫正并使其程度而定加大处罚力度。

  九、巩辍保学流失一人给相关当事人处罚50元。

  十、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合理的安排,干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值好周、护送好路队、组织好学区或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坚持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如有闪失者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3

  一、班主任工作职责

  1、班主任办理学员报到手续,向学员介绍学校概况。

  2、做好学员的入学教育工作,组织学员学习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和督促学员遵纪守法、举止文明。

  3、发放教材,排好座位,编制花名册并安排好每天值日。

  4、每天检查学员出勤情况,如有缺席,及时与学员单位取得联系,搞清原因,同时检查学员着装仪表情况是否符合学校要求。

  5、教育学生爱护学校的财产,节约水电,经常检查班级公务状况,发现损

  坏及时调查和处理。

  7、督促学员遵守有关学校管理制度,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及时报校领导。经常巡视,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制止。

  8、善于发现班级中的先进事迹,及时进行表扬,对不良现象及时批评教育。

  9、放学后,检查班级卫生情况以及门窗、电器设备是否关好。

  10、及时反映学员队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结合具体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和解决措施。

  11、负责学员考试的安排工作,安排考场。教育学员端正考风,严肃考纪。

  12、整理培训档案,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二、教师职责

  1、按指定的教学计划,认真备好课,规范教学行为,组织好课堂纪律。

  2、按章行事,加强组织纪律观念,维护和保证教学制度权威性和严肃性。

  3、任课教师要按照学校排定的课程安排表按时间到指定教室上课,不得随意停课。

  4、关心和爱护学员,尊重学员人格。

  5、教师讲课理论联系实际,更新观念,注重培训效果,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

  6、教师上课应口述和手写并重,板书整齐,使学员能做好笔记。

  7、教任课教师认真回答学员提出的问题。

  8、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

  三、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好学期授课计划,努力完成教学任务。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不随意调课、坚持上下课制度、不无故提前下课。

  3、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做好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上好实训课,按时达到实训场地,按要求做好演示、指导的准备工作。认真做好入门教育、巡回指导、结束指导三个环节的教学工作,填好教学日志。

  5、加强学生实训管理,严禁学生在实训场地嬉闹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6、负责考核学生平时、期中、期末及毕业实习成绩,并认真记载及时报送教学科。

  7、不断采用先进技术和操作方法,提高学生的`操作技能和实习产品质量。

  8、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执行安全文明生产规定及操作规程,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节约材料。对违章、违纪作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9、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生产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关心学生,注意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10、积极参加学校及本科室开展的教学教研活动,完成学校和科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备课制度

  1、认真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进行备课。

  2、认真钻研教材,掌握系统知识,针对培训对象做到备课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3、备课尽量做到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增强学员操作能力。

  4、在教师独立钻研教材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以完成各知识的衔接,坚决杜绝无教案授课。

  6、积极推广多媒体教学。广泛收集多媒体教学素材,掌握多媒体课件的制作方法,做好电子教案制作工作。

  五、上课制度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规定进度授课,不缺课,不随意按课。

  2、上课要讲清基本概念,注意知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完整性,做到层次清楚,深入浅出,便于学员理解和记忆。

  3、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通过分析案例的办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4、上课必须有教案,不上无准备之课。

  5、课堂教学必须预防缺漏,当堂巩固,注重板书,让学员做好记录,便复习与考试。

  6、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工作。

  7、正确操作多媒体教学设备,爱护好教学仪器设备。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4

  一、教师应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上课铃一响,教师应迅速赶到教室上课。教师早读前十分钟赶到学校指导学生早读。上课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教室。下课铃响毕,教师方可下课。

  二、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教师之间不私自调课。调课须经学校领导同意。教师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任务。

  三、仪表端庄。教师不得穿背心,拖鞋上课。男教师不染发。不在教室内吸烟、带小孩,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原则上站着讲课,上课不坐桌子,学生做作业时要巡视辅导。

  四、凡学校召开的会议、教研教改活动(含公开课)政治业务活动、应参与者均须准时参加,期间不做与之无关的事(如看书报、批改作业等)。

  五、对学校的决定要认真执行。如对学校的某些决定有意见,可在会上或平时向学校领导善意提出。在决定未修改之前,仍要按学校的决定执行。

  六、教师上课应切实做到课前备课,要求备课与上课同步或超前,备课要认真。

  七、教师上课的教学目的要明确,内容要具体,重难点突出,采用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要注意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八、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要做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板书工整。要用普通话教学,教师应积极给学生解答疑难,给予学法指导。

  九、及时布置作业。作业分为课堂和家庭作业,主科每周均要安排家庭作业,但每次不能太多。主科教科书和练习册的'作业要全部评讲,全部批改,严禁错误批改。

  十、认真检测学生成绩,以考带练,并做好每次考试成绩记载。单元考试和半期考试由教师自行出题,自行考试和阅卷。期末考试参加区教育局统一考试。各班检测的内容要全面,突出“双基”。严格考试,认真阅卷,认真评讲,查漏补缺,改进平时的教学工作。半期考试成绩要交学校审查。学校期末统一考试及阅卷必须严肃认真,严格作弊。

  十一、教师要关心和爱护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做到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十二、学校的教研机构为文科教研组和理科教研组。每学期教研组长应根据学校要求订出教研计划,包括教材教法研讨、集体备课、公开课、教育教学讲座、教改实验等。教研教改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主持,校长批准和监督。教研组长还要了解和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参加教研教改的教师要积极配合教研组长的工作,教师要主动承担教研教改任务。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5

  1、对教师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校方考核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2、校方的定期考核由校长负责,每学期一次,主要考核教师的道德水平、业务能力、敬业勤业和教学成效,以教学成效为主。占考核成绩的60%。

  3、生评价由校长主持,采取问卷评分和个别访谈的方式,主要由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态度、关爱学生等问题进行评分。占教师考核成绩的'40%。

  4、教师学期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计入教师的档案。

  5、校方可以根据需要举行不定期的教师考核。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6

  1)教师的课堂教学,应该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注重激发学生的兴趣,从而达到促进学生学习的目的。

  2)每节课前,教师都应该充分地研究教学大纲、组织教学材料、制定教学方案、思考教学手段。

  3) 精神饱满地上好每一节课,课后及时做好反思。

  4)要清晰地让学生知道每一节课的学习任务与目标。

  5)采用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例如:探究式、小组合作、概念驱动、因材施教、情境教学、以评促教等。

  6)要多鼓励学生,欣赏学生取得的成绩,创造安全的学习环境,不体罚或语言侮辱学生。

  7)学生进行课堂练习时,应该巡视、关注学生,并在学生需要时,积极给予帮助。

  8)识别并认同学生的差异,给不同能力的学生,安排不同层次的问题、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帮助每一个学生获取学业成就。

  9)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并做好记录,当出现问题时,及时与学生、班主任、家长沟通与交流。

  10)保证课堂处于高效、有序的'状态。

  11)上课时,通讯设备处于静音状态,不接听电话,不收发信息。

  12)教师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课堂,中途不离开教室,按时下课。

  13)做好每堂课的考勤,及时反馈与跟进学生的出勤情况。

  14)不允许学生在课堂上使用手提电脑做与学习无关的事。

  15)欢迎其他老师的听课与观摩学习,遵守部门课堂巡查与推门课制度(巡查制度另有文件安排)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办学校聘任行为,保障民办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维护聘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xxx区行政辖区内开办的民办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建立聘用合同关系和履行过程中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民办学校的教师聘用管理由区教育局负责,区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履行具体管理职责,各镇(街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协助区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履行管理职责。

  第四条 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要遵循程序规范、权责利对等、维护聘任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 民办学校的教师一律实行聘任制,采用合同的形式进行。教师聘用遵循择优聘用、竞争上岗的原则。

  第二章 聘任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教师受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经验;

  (三)高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

  (四)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第七条 聘任程序:

  (一)各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制指导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聘用工作;

  (二)受聘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交xx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计划生育证明;

  5.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610部门认可的无涉邪教活动的证明材料;

  6.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各用人单位必须成立教师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审查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用人单位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书,受聘人专业技术职务与其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以一致,也可以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

  第八条 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原则上与教师一学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招聘已与xxx区内教育系统其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而擅自离职的教师。

  第三章 受聘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受聘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时获取相应职务的工资报酬;

  (二)依法参加xx市社会保险;

  (三)聘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并在寒暑假内享受基本工资;

  (四)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五)参加职称评定和晋升;

  (六)参加市、区教师业务培训(培训经费所在单位负责60%、教师本人负责40%)。

  第十一条 受聘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尊重爱护学生,禁止体罚学生,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四)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道德修养。

  第十二条 正式受聘教师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1000元。

  第四章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

  第十三条 聘用合同的.签订:

  (一)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参照使用由xxx区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格式,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书确立聘用关系,明确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校长与学校董事长签订合同;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后与校长签订合同;学校中层干部和其他教师由校长与其签订合同。

  (三)聘用合同签订后,可送劳动部门鉴证或公证部门公证。聘用合同在有效期内不因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四)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各持一份,一份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聘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聘用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三)工作报酬;

  (四)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五)工作纪律;

  (六)聘用合同终止条件;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八)争议的处理;

  (九)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确需变更时,双方应按原定程序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在合同期内继续有效。

  (二)因特殊情况,经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可以中途终止或变更聘用合同。

  (三)在聘用合同期满前至少一个星期时间,由用人单位向受聘人发出书面通知,征求受聘人是否续聘的意见,然后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以及受聘人的意见决定续聘人员,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聘。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关系自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满;

  (二)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

  (三)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的;

  (四)受聘人死亡的。

  第五章 解聘的条件、程序和管理

  第十七条 教师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提前解除合同:

  (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等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品行不良,体罚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六)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一)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未违反第十七条规定,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的。

  第十九条 教师在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师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一)项中,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受聘人的病、伤假工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四)其他受聘人认为应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签订合同时事先约定对等通知对方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遇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向工会和全体教职工说明情况,方可裁减人员。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给予受聘人经济补偿金:

  (一)依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合同的;

  (二)依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三)项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受聘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受聘人本人一个月的全额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属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不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解聘程序:

  (一)校长的解聘由董事会提出书面解聘理由,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副校长的解聘由校长提出书面解聘理由,报董事长批准;

  (三)中层干部和一般教师的解聘由校长决定。

  第二十五条 教师擅自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暂缓发放当月工资,如确定由该教师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可在暂缓发放的工资中给予相应扣除。

  第六章 调入教师条件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符合xx市xxx区调干条件且在所在民办学校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教师,经各民办学校推荐,报区教育局审查,再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可以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七条 调入教师的人事关系和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有关费用按规定缴纳。其工资福利由所在单位解决。

  第二十八条 调入教师从入户之日起,必须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方可提出流动。

  第二十九条 调入教师的社会保险由所在单位负责办理,其缴费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调入教师工作一年后可以向政府申请购买微利房。

  第三十一条 已调入教师落聘后的管理:

  (一)由学校安排培训或其他工作;

  (二)由区教育局社管办或人事科推荐到其他学校工作;

  (三)由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到其他行业工作;

  (四)自行联系工作。

  第三十二条 已调入教师的落聘、解聘后的生活待遇:

  (一)落聘后的教师不保留原职务工资,按重新安排的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

  (二)落聘、解聘的教师,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按本人解聘前的基本工资发给生活费,第4个月至第6个月按上述基本工资的50%发给生活费,满半年后停止发放并办理辞退手续;

  (三)拒聘人员从生效之日起有1个月的自行流动权,期满后停发生活费并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聘用单位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主管教育部门可通报批评,限其整改;

  学校领导以权谋私或对教师打击报复的,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建议董事会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四条 落聘、解聘、拒聘人员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 教师对解除聘用合同不服的,可以逐级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区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可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xxx区民办学校的职工聘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各民办学校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报区教育局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xxx区人民政府授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29日起执行。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8

  教师的基本岗位职责

  教书育人。教师必须首先按照教学规律办事,力求获得良好的教学效果,同时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作风教育,言传身教,为人师表;并经常与学生、所在系(部)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活动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负责编写(或修改)所任课程教学大纲并积极参加各种教材、讲义、辅导材料编写;推荐符合所任课程(或教学环节)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指导书)、讲义和辅助教材;配合教务科研处完成有关教材的征订、补充订购工作。

  依照课程教学大纲,按照学院的要求填写授课进度计划,做好各教学环节的具体安排。教师应在开学第一周内交到系(部)教学管理部门。同一年级,同一层次,同一课程的不同教师之间可以协商制定同一授课计划,统一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进度;同一教师担任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同一门课程,须制定不同的授课进度计划。按时上交并接受教务部门的检查,教学过程必须以授课进度计划为依据,保证教学计划的全部完成。任课教师不得任意增加或删减教学内容,因病因事耽误的课程,必须利用课余时间补上。

  完成所任课程(或教学环节)的资料收集、教学手段的更新、教学文件的归档、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完成所任课程(或教学环节)的讲授(指导)、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包括课五程作业、实验报告等)、积极参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负责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业状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加强课堂纪律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严格考试纪律,主持所任课程(或教学环节)的学生成绩考核工作,及时按照教务科研处的时间安排和学校有关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要求拟定期末试题,参加监考工作,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成绩分析和报送工作。

  教师文明用语七要求

  1、讲文明话,不讲污言秽语;

  2、讲普通话,不讲方言土语;

  3、讲热情话,不讲冷言恶语;

  4、讲客气话,不讲粗言侮语;

  5、讲鼓励话,不讽刺讥讽;

  6、讲真话,表里如一;

  7、讲实话,实事求是。

  教师教学纪律规范

  教师执教期间,必须坚守岗位,自觉遵守学校的教学纪律。

  排课、调课课程一旦排定,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擅自停课、缺课、调课、请人代课。如因公、因事、因病需调课者,按学院调课规定办理。

  严格遵守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

  教师应服从系(部)及教研室的工作分配与安排,承担教学任务。

  对不履行请假手续导致学生不能正常行课;自行调课、迟到、早退或未按照教学环节履行教师职责的教师,系、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认定为相应的教学事故。

  教研活动与集会,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缺席。学院或各部门组织的各种集会,凡要求参加的,都必须参加,并遵守大会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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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专业

  艺术设计学院动漫设计

  财会金融学院会计、投资与理财、财务管理、互联网金融

  旅游信息学院工商企业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

  机电汽车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电子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新能源汽车技术

  建筑工程学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

  电商物流学院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快递运营与管理

  公共课部大学体育

  三、实训中心高级工程师(1名):要求机械或自动化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以上职称,能胜任电气线路设计、部件选型、设计图纸输出等工作,熟悉数控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铣床等设备,具备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有实训室或机械加工车间建设经验者优先。

  四、实训指导教师(4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能独立指导学生完成实训任务。其中机械加工实训指导教师要求具有车、铣床和数控机床加工操作及电气设备电工操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数控编程能力,能熟练操作数控加工中心,按设计要求完成加工任务;汽车拆装及维修指导教师要求在汽车维修岗位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从事汽车维修项目教学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汽车故障检测、诊断和维修经验。

  五、特聘专家:要求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有丰富的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能胜任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学校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聘用(年薪制、任务驱动制等)。

学校教师的管理规章制度10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克服教师职业“怠倦症”和骨干教师的“满足感”的产生,促进骨干教师“再生”发展,分层培养各级骨干教师,为县、市、省级骨干教师的选送提供依据,激励已被评为各级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根据学校教师培养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订本意见,试行实施。

  二、培养目标

  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业务中具有指导、带头、示范作用。

  三、措施机制

  本办法是将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以及学校内的骨干教师统一纳入xx中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一个标准进行考核,在本办法中没有骨干教师级别之分,合格者既保留原级骨干教师称号,同时也是xx中学骨干教师,享受xx中学骨干教师津贴。本办法实行年度考核,滚动推行。

  1、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

  此档案长期跟踪记录专职教师成长的经历,按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量化,分年度给予考核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由学校签章颁发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证书,确定为xx中学骨干教师资格。

  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办法:按《细则》量化,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者为合格,79以下者为不合格。

  2、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初中实际教学时间6周年,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普通教师: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的考核方案: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

  校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县级骨干教师。

  县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

  市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省级骨干教师。

  3、实行“骨干教师津贴”制度

  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年度量化考核合格者,由学校行政发给每月20元、全年240元的骨干教师津贴(寒暑假期间的津贴纳入年终考核)。

  4、实行骨干教师任免制度

  各级各类的骨干教师每个年度纳入学校进行资格考核,可进可出,滚动推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否定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者,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败坏,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票否决;

  (3)教学成绩末尾者,一票否决;

  (4)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凡是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任何级别的骨干教师称号,并由学校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5)在现有骨干教师中,根据《细则》的量化,按全校教师总数的5%,从低到高取其名次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并进入新一轮的考核。即与申请xx中学骨干教师的普通教师,一并按照进入考核方案,即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再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行列,其余教师被否定。

  5、实行骨干教师加分制度

  根据《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优秀者,在评职、晋级、评优,选模以及教师福利(如分房等)考核中享受加分优待。

  具体加分办法是:

  周期内考核:三个“优秀”,一次性加0.5分。

  周期内考核:两个“优秀”,一个“合格”,一次性加0.2分。

  其他情形的考核结论,不享受加分优待。

  四、管理考核

  1、由学校行政、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联合组成骨干教师管理领导小组。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年度量化考核。

  2、骨干教师考评材料必须是由上级教育部门、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真实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参加骨干教师考评由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4、考评材料由参评教师本人提供,以具体的数据或翔实的文本资料为左证(无具体左证材料该项不给分)。

  本办法由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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