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26 17:51:4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合集]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合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

  1、自觉遵守实习厂方和学校的纪律与规章制度,安全实习,健康实习。

  2、实习期间,无论在生活还是在实习生产上遇到任何问题,必须先向驻厂老师汇报,无法自行解决的事情,必须向老师汇报后由老师协助处理。

  3、实习生产(上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戴工作服、帽子和厂牌。自觉按照厂的上班时间准时上班,迟到按照厂规章制度执行扣罚。

  4、有事请假(病假/事假),必须自行在其生产线的线长(或管工)处提出申请,填写好请假条并批准后方可请假;如填写好请假条但线长(或管工)没有签名批准的任何请假行为视为无效,强行请假离开,一律按旷工处理,由厂方按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者厂方将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辞退处理。

  5、实习期间,同样严格按照学校的仪表制度随时抽检。仪表不合格(染发、烫发、长甲、男长发等),提醒自觉处理,提醒后两天内不处理的.,按学校规章制度箭处分。

  6、晚上必须按照日常作息时间作息,晚上不能超过11:20回宿舍,对夜不归宿的同学,按学校规章制度一律给予箭处分。

  7、男生不得到女生宿舍逗留,女生不得到男生宿舍逗留,一经发现,记过一次处分。

  8、不得喝酒、赌博,情况严重,按学校制度给予箭处理。

  9、爱护公物,损坏按价赔偿外,由厂方和学校量情严肃处理。

  10、辞职、自离必须联系家长,由家长提前15天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驻厂老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才能离厂。没有办理离职手续自行离厂,按厂规定扣除当月30%-80%实习工资处理,学校并给予记过两次处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2

  一、职责分工

  教职工防护组(人事处和离退休处)负责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做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配合学校各疫情防控组开展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管控责任。全体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要认真配合学校落实防控任务,依法履行防控义务。在校内生活区居住的,还要履行家属(共同居住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在校外居住的,如家属(共同居住人员)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也要及时向教职工防护组报告。

  二、教职工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1.严格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坚持每日体温检测,按本单位规定时间向单位报告体温数据;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在校内生活区居住的教职工家属(共同居住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或离退

  休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持续做好教职工(含在学校生活区居住的离退休职工)身体健康摸排,做到全面、精细、精准,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继续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凡是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填报《教职工健康信息摸排表》(附件(1)报送本单位汇总后报送教职工防护组,并及时就医,做好居家隔离。

  2.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各单位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省的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再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省内出行的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领导干部离校的要校领导审批。所有人员出行前要将批准好的《疫情期间出行审批表》(附件(2)发到人事处备案。各单位务必把学校关于外出请假的规定宣传告知到每一位教职工,统一准假口径,杜绝未经批准擅自离市的.情况发生。

  教职工请假期满返肥后要第一时间销假,填报《疫情期间出行销假表》(附件(3)。在表格中要如实填写本人行程、同行人员情况。具体可登录支付宝搜索“疫情防控行程卡”或微信搜索“疫情服务”进入“防疫行程卡”,查询14天内是否到访过中高风险所在的城市,非绿码的要主动报告并咨询校医院或本单位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同时,登录支付宝搜索“同行查询”或微信中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自查服务”,查询是否存在与确诊或疑似患者同行接触。以上查询要在销假表中如实登记,有情况的立即报告。三、离退休人员和家属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离退休处负责离休干部和归口退休人员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居住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疫情防控。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和家属离开、返回合肥市区的,均要按照在职人员一样进行报备(无需审批)报备到本单位或所在社区,切实履行好信息主动报备义务。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3

  (一)学生进校制度

  学生进校的文明礼貌是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方面,对于提高学生素质,培养良好习惯,促进优良校风形成的一个必要措施,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逐步形成良好风气。

  1 .学生应准时到校,进校时要主动向值勤教师和同学问好。佩截红领巾,佩带校徽(佩带在左胸前),团员佩带团徽(在校徽上),仪表端庄,穿着朴实大方(必要时一律穿校服)。

  2 .自行车进校门一律推行,放在指定地点。

  3 .学生在升国旗、早操时迟到者,暂留门卫处,待早操做完方能进教室;下午迟到者必须先到班主任处报到。

  4 .迟到、不佩带校徽或在校内骑自行车的学生(包括放学后)除要如实登记外,将扣除文明班级评比的总分和本人品德测评的成绩(如冒名者学校将严肃处理)。

  (二)早操、眼保健操制度

  播送操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进步学生身体素质的途径之一,也是培养组织性、规律性,发扬集体主义情神,形成良好班风、校风的重要方面,必须认真抓好,不竭进步播送操的整体质量。

  1 .全体学生必须认真参加早操、眼保健操,因病、事假应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2 .由值勤班级负责检查各班缺、旷情况,无故不参加者由值勤老师及时通知班主任,并扣除文明班级评分的总分和本人品德测评的成绩。

  3 .做操不认真,不符合要求,将在早操结束后留下来,由体育老师个别纠正。

  4 .认真做好进、出场工作,应按指定门路进、出场,在进、出场进程中应做到“静、齐、快”。

  5 .眼保健操时,任课老师应该进教室督促学生做,卫生委员在讲台前做示范。

  6 .体育室(卫生室)应定期召开体育班委(卫生班委)会议,布置工作要求,反馈各班体育(卫生)工作情况,切实抓好早操、眼保健操的质量。

  (三)两分钟预备铃制度

  两分钟预备铃响意味着向师生报告要做好下一节课的准备工作。它同样是贯彻中学生行为规范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提高学生素质,提高课堂效益是一个必要措施,必须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做好“两分钟”准备工作。

  1 .听到两分钟预备铃,任课教师立即拿功德先筹办好的上课必备用品走进教室。班主任老师要关心本班学生两分钟预备玲情况。

  2 .听到两分钟预备铃,学生应立即安静下来,坐到自己的位置上,做好下一节课的准备工作,将下一节课要用的物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安静地等老师上课。

  3 .凡下一节课是音、体、美、实验等课,需到操场(或专用教室)上课,全体学生必须在课前做好准备工作,两分钟预备铃响,学生应在专用教室安静等候上课,不要在两分钟预备铃时跑动,以免影响其他班级。

  4 .凡违法上述制度,扣除班级文明评比总分。

  (四)学生研究与作业的根本请求

  1 .要养成认真预习的良好习惯,力求理解课本上的内容,提高自学能力。

  2 .上课要认真听讲,坐姿端正,积极思考,善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 .学会上课时做笔记,有听不懂的地方立即做好记号,下课后立即请教老师(或其他同学),直到弄懂为止。

  4 .要养成先复习,后作业的习惯,作业要独立完成,准时交作业,不抄袭。不要轻易对答案,解题要正确、规范,并在此基础上讲究速度,字要写得清楚端正。(遵照学科作业规范做)

  5 .认真做好尝试,操作要规范,实事求是地写尝试报告。计算机课按老师请求做,不能做与本课无关的内容,更不能夹带自己的光盘、磁盘,若违反者要处理。

  6 .考试要遵守考场规则,不弄虚作假。

  7 .积极参加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多看有益的书籍,扩大视野,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五)尊重师长方面训练请求

  尊敬师长是执行《常规》,养成良好道德风尚的一个重要方面,为此要求每一位同学自觉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 .进出家门要向家长(或其他长辈)打招呼,主动问好示意。

  2 .在家做适当家务,一则培养自己劳动观念,二则适当减轻家长负担。

  3 .校内校外见到老师应主动“问好”“再见”等示意。

  4 .进出门口,上下楼梯不要奔跑、嬉笑;遇到老师、长辈要主动让老师(长辈)先走。

  5 .校内碰到非本校教师或领导也应该主动问好示意。

  6 .学生与老师交谈时要主动给老师让座。若老师不坐,学生应该和老师一起站立交谈。交谈时,学生应面对老师,对老师的讲话应认真听。

  7 .学生进教师办公室时要敲门,喊“报告”,经教师允许才可进入。在教师办公室里,不可乱翻老师的工具。

  8 .学生向老师递交物品或接受物品应用双手交接。

  9 .听报告或听讲座时,要认真听,必要时鼓掌表示谢意。

  (六)教室环境整洁制度

  班级是学校的根本组成,教室是学生共同研究,共同生活的重要场所。优美、整洁的教室环境影响学生的成长,对形成良好班风和班集体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为此,特提出教室环境整洁几点请求:

  1 .课桌椅要排整齐,课桌内无果皮、无纸屑、运动衣裤、运动鞋等杂物。(每日值日生必须检查整理)

  2 .运动鞋或运动衣裤必须用塑料袋装好。

  3 .坚持讲台整洁,台内无杂物,特别台面坚持整洁。(指定值日生专人负责)

  4 .空中要整洁,做到无纸屑、无积灰。

  5 .每日两次将塑料袋套在字纸婆内,按时扎紧袋口放入垃圾箱内。(指定值日生专人负责)

  6 .墙壁四周及门清洁无球印、脚印等不沽痕迹。

  7 .日光灯、电扇、电视机、饮水机、电源开关上无积灰。

  8 .窗、门清洁明亮。

  9 .黑板槽内积灰当天要清除掉。

  10 .窗帘要挂好,并保持清洁,定期由同学轮流清洗。

  11 .黑板报内容健康、丰富,版面美观,定期更换。

  12 .每日课表,值日安排等一律在黑板右侧划定规模内书写。

  13 .下雨天,应将雨伞放在指定桶内,雨披应装入塑料袋内,统一规定挂在课桌左右下侧。

  14 .各班值日班长负责督促办理检查,做到有专人负责落实。

  (七)黑板报评选检查制度

  黑板报是宜传党的方针、政策,交流思想和研究,发扬正气,形成良好班风的宜传阵地。对培养学生素质,促进班集体形成起着积极促进作用。这个阵地必须依靠班干部团结广大同学有领导、有组织地办好,使之成为学生自己的园地。

  1 .每逢双周出一期(即两周一期)。

  2 .重大节日将组织特刊或周刊。

  3 .由大队部组织检查评比。

  4 .检查结果向全校公布。学期总评名列前茅班级将发给奖状以资鼓励。

  5 .大队部将定期召开各班宣传委员会议,组织黑板报工作交流,进一步提高办报水平。

  (八)财产保管和补偿制度

  爱护国度财产,勤俭节约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也是高尚道德品质的施展阐发。要在全校树立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尚,使爱护公物成为人人自觉行动,形玉成校良好的风气。

  1、为妥善保管学校公物,各班级专职财产保管员一人。学校将定期如开会议或现场经验交流,提出要求,监督检查。

  2、财产保管员职责:

  1)班内天然损坏的公物,财产保管员填写报修单、经班主任签名,送交有关老师报修或调换

  2)保管员应每天检查班内公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3)及时关灯,关电风扇,放学时督促值日生关好门窗。

  3、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应该具体情况酌情或全部赔偿,并扣除文明班级评比总分和本人品德评定分数。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4、每学期结束,对各班财产保管员举行考核鼓励,将评选爱护公物的先进集体以资鼓励

  (九)校外制度

  1、回家路上不游荡,不做违反学生守则,有损校誉或其他不文明的事。

  2、回家后认真完成作业,做好复习工作,同时适当加入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3、坚持每天15分钟听消息(或看消息)并做好记录。

  4、注意平安,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骑自行车不带人。

  5、不准抽烟、酗酒:不准赌博,打架;不准骂人,讲脏话;不准看内容底下的录象、书刊、图片;不准参加封建迷活动;不准与社会上不良团伙来往、违反上述规定情况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6、不要追求和攀比生活高消费,不要搞铺张浪费的生日活动,不要热衷港台爱情歌曲,不要沉浸与异性同学之间的早恋。

  (十)会风制度

  1、校班会必须认真参加,不得在学校广播或举行班会时做作业,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要精神饱满,认真听讲,不许伏在课桌上打瞌睡。

  2、到礼堂开会必须准时到场,按规定座位入座,开会时不准随便讲话,不看书报、做作业,开会过程中不得随便离开座位和早退。会议结束,要听从指挥依次退场,不得争先恐后。

  3、看电影、看戏要做文明观众,不迟到、早退,应对号入座,不许乱调位子。要安静观看,不准讲话和喧哗;不准吃零食,不准在看戏过程中随意窜跑,以免影响剧场秩序。

  (十一)请假制度

  1、各班班长每天按每节课上课出席情况进行点名制度。在每节课上课时,班长应向老师报告本节课缺席学生的姓名,每天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每周向教导处报送一周点名迟到,缺课情况统计表。

  2、不得随意迟到、旷课,迟到(凡三次作旷课一节处理)旷课半天者,由班主任教育并与家长联系;旷课满十节者,到年级组长或政教处停课检查并酌情处理;旷课满二十节者,根据违纪情况和检查态度,给予学校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应直接与班主任联系,病假须有医院的证明或家长写的假条。事先须有家长写的请假条,并说明必须请假的原因。事假一般应事先申请,经班主任批准方可请假,如理由不充分,不准请假,仍作缺课处理,一学期各课节数累计超过三分之一,不准升级,作重读处理。

  (十二)有关作弊问题

  在教育革新不竭深化的推动下,为加强学生道德品质教育和学校办理,切实进步教育教学质至,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特对有关作弊问题的处理如下划定:

  考试、测验是检查学生研究情况的手段之一,学生应积极认真,诚笃看待。对在考试、测验中违纪作弊者作如下处理:

  1 .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记入学生档案。如是团员,建议团内给予相应处分。

  2 .学期品德登第为差,不可获得任何声誉称号、奖学金。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完善运作机制,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效能建设,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二条学校各科室在办公的过程中,要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实行经办人对分管副校长负责,副校长对校长负责,逐级负责的层级管理制度。

  第三条学校设立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学校各科室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规范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以建设管理规范、运作协调的高级技工学校为目标,有重点、有步骤的深入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完善业务办理程序,各科室将职权范围内的各项业务按照办理事项、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办理时限等内容制定出相应的规定。

  第六条学校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离职守。

  第七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优化办公环境。

  第八条加强信息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第二章办公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办公室负责学校内务工作,主要职责是:在校长的领导下,协调学校各部门工作,落实学校办公会议的决定,做好学校有关活动会议的组织落实工作。

  第二条负责安排召集学校校务会议以及相关的筹备组织工作,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以备存档。

  第三条负责学校的公文、函电、报刊等收发、传阅、经办等,做好相关材料的汇集整理工作。

  第四条协助领导掌握全校人员编制、用人计划、人事工作情况,做好有关人事、工资、福利、聘用合同、继续教育、考核、职称评审等工作,并注意随时积累资料。

  第五条做好教育、人事等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报表,对报表做到及时、清楚、准确、合理、科学。做好信访、接待、外调及学校保密工作。

  第六条负责学校人事及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日常文秘工作、文件收发工作。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立案、利用工作,档案分类准确、装订整齐,保证档案的真实性。

  第七条接待各类来访人员,处理或转达有关部门的文件指示,解决来访人员所提出的各类问题。

  第八条及时做好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章教务处规章制度

  第一条组织全处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负责处内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检查、考核处内人员各项岗位责任的履行情况。制定本处的学期、学年和阶段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阶段工作小节和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第二条负责教学计划、教学执行计划的制定工作,负责教学计划制(修)订的指导原则、体例的拟定及教学计划初审、复审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各专业的教学工作,主持制定教学管理制度,经领导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监控各门课程的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和教学进度;负责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创新研究等工作。负责教务处文件、制度的起草、修订、报批、存档管理及教学部各类教学文件管理的组织、检查工作;

  第三条管理各项日常教学业务。监控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各个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等),检查、总结教学情况,掌握教学进程。负责教学资料统计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四条负责期末考试和补考的统筹安排并管理学生学业成绩,根据学生学业成绩、考勤情况,审查及公布补考名单。负责学籍管理工作,提出升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执行。负责学生入学注册、休学、退学等工作;

  第五条组织校内大型教学活动和对外教学交流。开展教育理论学习,探讨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规律;

  第六条制定全校教师、教辅人员的用人计划,制定全校师资队伍建设长期及短期规划,做好师资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专业申报以及教学评建、文字材料准备等工作;

  第七条负责教材建设及订购合同的签订、购买、验收、发放、建账、收退费等工作;负责教学挂图及教学模型等计划、制作和保管工作并及时提供给各教学部门使用;

  第八条负责组织学生选修课开设、选课组织、管理、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各专业的第二课堂活动;

  第九条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负责兼职教师的选聘、考评以及课酬的计算工和;

  第十条负责组织好学生毕业及就业的相关工作。

  第四章后勤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

  第三条校园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区管理等。校园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第四条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绿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形成风格。校园绿化中要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合理配置景点,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学校应配备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后勤处应建立学校绿化管理制度和绿化档案。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划图、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第五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保洁,消灭蚊蝇滋生地及保持排水排污系统管道畅通等。学校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和学生劳动服务活动的作用。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专职清洁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宣传教育,在师生中形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文明习惯。

  第六条公用房的使用管理。公用房的分配,由后勤部门按学校意见安排。公共用房和专用房屋,如食堂、电化教室、专用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室内活动室、会议室、汽车库、仓库、图书室、配电房、锅炉房等,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集体活动的公共用房,由使用部门制定制度,并负责管理。教职工集体宿舍由后勤部门管理。入住教职工应遵守学校有关制度,保证宿舍的安全、卫生、文明。

  第七条公用房屋及附属设备的维修。①应加强对公用房屋的巡视,发现破损或接到用户报修,应及时维修。②整幢房屋的常规维修保养,由管理部门提出方案,经校长室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水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爱护设施、保证安全、注意节约、改善服务。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学校的供电、广播、电话、电视、网络线路、给排水管线和消防管线等。

  第八条水电设施的常规管理。对校内的水电系统要建立档案资料和巡视维修制度,保证用电安全,防止水质污染和管道破裂。

  第九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无损。

  第十条供电设备的检查、维护学校应按供电部门规定,在变电所(配电房)门前设立警示标志,定期检修、保养,避免发生事故。自备发电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按规定检修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物资管理。学校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学校的物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专人负责,做好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建账、发放、核算及更新报废等管理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应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①固定资产的购置。学校各部门所需物资由后勤部门统一采购。各部门应在学期末提出下一学期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分管校级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后勤部门汇总,报校长审批,上交教委,由教委勤管站按审批后的项目内容组织采购。②固定资产由教委财务室统一管理,各校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分户账;使用部门建立相应的账卡,并有专(兼)职人员管理;财产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总账,统管固定资产的价格核算。③固定资产的增减和校内调拨,应办理手续。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单》,批准后办理销账手续。

  第十三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低值易耗品主要包括:办公用品、清洁卫生用品、劳保用品、劳动工具等。低值易耗品实行计划采购,定额供应。由后勤部门征求使用部门意见后编制计划,经分管后勤校级领导审批后,由后勤部门采购,专人负责领用。物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管理及材料管理相同。

  第十四条家具、办公、生活用具及一般设备管理。一般设备指桌、椅、凳、橱柜、床、沙发、电扇、体育器械等,实行统一管理,由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学校制定配备标准、管理及赔偿制度,后勤部门负责购置,按标准发放,建立账卡,每年核对一次,办理报损报废手续,做到账物相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教职工调进调出,均应办理领用物品归还手续,遗失、损坏按制度赔偿。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②制订并执行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销售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和环境、个人、餐具的卫生制度,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台账,杜绝食品中毒及食品投毒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食品营养管理。①膳食部门负责人、管理员应掌握常用主副食品中主要营养成份含量与烹饪制作要求,按周编制食品表,逐步实现营养配餐。②提高饮管人员的营养卫生观念,有条件的要进行系统的营养卫生基础知识培训。

  第十七条食品成本管理。①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按成本内涵加强成本核算,按月公布账目,严格控制盈利率。②建立食品采购、验收、领用制度。③使用智能卡消费的学校,食堂每天对电脑生成数据进行备份,以防电脑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第十八条膳食服务管理。①炊管人员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不卖变质霉烂食物,不以次充好。②食堂营业时间要考虑就餐者的实际情况,高中低档菜搭配合理;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③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第十九条库房管理。库房有专人管理,物品入库、验收和领用制度健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每月盘库一次,防止食物变霉变质,有灭鼠、灭蟑螂设施和措施,备有冷库或冷冻冷藏柜。

  第二十条膳食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膳食管理体制改革,以适应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食堂,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把各项管理要求列入承包合同,明确学校对食堂服务的质量、价格、经营范围和食品卫生安全等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不执行制度和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其责任,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赔偿一切损失。学校要成立由分管后勤的校级领导为组织的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处理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预警系统。

  第五章财务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技工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制,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预算编制原则。根据《预算法》规定,编制和安排年度预算和财务计划,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注重效果。一切财务收支严格控制在财力允许范围内,不搞赤字预算。

  第六条预算编制的方法。学校预算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根据本年学校发展需要和财力的可能进行编制。预算计划的编制自下而上层层测算,各部门先申报计划,集中到财务处汇总,提出建议方案后校长办公会讨论,一经确定,严格按计划执行,一般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预算时,提出建议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各部门需调整经费时,必须先报计划,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再按立项的程序办理手续。

  第七条预算计划的执行,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体制,经费支出一律按年度经费预算执行。

  第八条各部门根据年度分配的经费预算计划,每季度向财务处报月度用款计划,财务处根据各部门月度用款计划进行平衡和资金筹措,及时做好资金的调度工作。

  第九条学校的基建经费投入,在保证事业支出需要,确保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经费。

  第十条学校收入来源。

  (一)上级补助收入

  (二)事业收入。教学收入,主要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单位或学生个人收取的学费、培训费、住宿费和其他教学收入。

  (三)其他收入。包括校外单位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票据由财务处统一管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

  第十二条凡是从事业支出收回的收入,不作收入处理,全部冲减事业支出,对后勤部门及其他部门废旧物资的变卖和报废物资处理的收入,全部上缴财务处,冲减事业支出,不得当做本部门的创收收入来使用。

  第十三条学校经费的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报销各项经费必须票据齐全、手续完备、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部门的经费由部门领导审批,凡支出不符合规定的或无计划的,财务处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学校的各项支出应按实际数额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对校内各部门经费,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支出。

  第十五条人员经费的管理。

  (一)工资、津贴、临时工工资、加班费、工伤、教职工培训费以及校内津贴由校财务处管理。

  (二)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由校办室管理。

  (三)贫困学生补助基金发放标准范围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公用经费的管理。各部门领导签字、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一)办公费、资料费实行据实报销。

  (二)邮电费、水电费实行据实报销。

  (三)差旅费按规定标准执行。

  (四)车辆管理及维护由总务处管理。

  (五)食堂管理维持费由总务处管理。

  (六)设备购置费实行专款专用。购置万元以上设备,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1、立项2、申报3、论证4、预算5、审计6、批准。对国家控制的商品,一律要办理集团购买力手续。对教学一般设备以及其他公用物质,都必须按物资归口管理渠道办理入库、验收、登记、建账手续,然后方可领用。图书资料由图书馆(室)统一办理,即时填开固定资产入库单,增加固定资产值。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5

  1、进入校园的外来人员须出示相关证件,经门卫查验登记和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未经同意者,不得进入。

  2、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上课期间,禁止按喇叭。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停放地点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

  3、校园内禁止摆摊设点,禁止贩卖、观看、复制、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禁止非法组织活动和出版非法刊物。

  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禁止在校园内张贴大小字报。告示、通知、启事、广告、海报等应张贴在学院指定的宣传栏内。

  5、禁止在校园内赌博、抽游烟、酗洒、打架等扰乱校园治安的.行为;防止盗窃、破坏、流氓滋扰等违法犯罪行为。

  6、在校园内举行文化、体育、娱乐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主办部门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报保卫部门批准。不得干扰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7、校园内禁止大声喧哗、起哄、吵闹,不得敲、砸物品,不得乱扔、乱吐、乱倒垃圾。

  8、所有人员有义务爱护公共财物,严禁破坏消防设施。

  9、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和在校园内佩带管制刀具。发现校园内有被管制刀具,保卫人员有权查禁。 10、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6


  为了严格限制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维护校园治安安全,净化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门卫是学校对外的窗口和形象,门卫工作服务面广,工作量大。门卫管理人员务必强化服务意识,在服务中依法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努力提高工作质量,使门卫管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从9月17日起,门卫除校门开启时间外,其余时间关掉校门,严格执行校门开闭时间,校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学生进入校园要出示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方能进入。学生请假后,务必出示由学生科出具的请假条方可出校门。

  三、外来办事人员,应在门卫值班室填写《来客登记表》,经门卫与所找当事人联系经当事人同意方可进入校园。

  四、教职工或家属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到指定车位内,不得乱停乱放。

  五、各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的教育,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上述各项规定。

  门卫人员要理解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带头遵守门卫管理制度。门卫人员违反规定或利用门卫管理的职权,故意刁难正常出入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期望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给予支持配合。共创安全、礼貌、和谐的校园环境。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或做与门卫无关的事。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三、外来人员来访,门卫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并做好登记。外访人员进入学校,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四、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五、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六、外来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七、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八、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维护校门口的秩序。

  九、对危害学校安全的人和事,有权采取临时相应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相关领导或值班领导,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一、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门卫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门卫人员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进入校内者。

  4、工作期间,本校教师一律不得随意出入校门。

  二、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外来人员来,门卫人员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填好来客登记表。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3、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门房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学楼内,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4、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家校联系或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门卫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三、值班职责

  1、学校门卫要做好值班记录。

  2、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得擅离职守,做个人私事。

  3、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门,其余时间关闭门。

  4、搞好值班室卫生,要长期保持干净。

  5、夜间值班人员要到校园各处巡察,检查门窗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制止,并紧急向学校汇报或及时报警,确保安全。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及时报警。

  6、学校门卫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领导。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民办学校聘任行为,保障民办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维护聘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民办教育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xxx区行政辖区内开办的民办中小学校及其教师在建立聘用合同关系和履行过程中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民办学校的教师聘用管理由区教育局负责,区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履行具体管理职责,各镇(街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协助区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履行管理职责。

  第四条 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要遵循程序规范、权责利对等、维护聘任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 民办学校的教师一律实行聘任制,采用合同的形式进行。教师聘用遵循择优聘用、竞争上岗的原则。

  第二章 聘任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教师受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或管理经验;

  (三)高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

  (四)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身体健康,能履行岗位职责;

  (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第七条 聘任程序:

  (一)各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制指导辖区内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聘用工作;

  (二)受聘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须同时提交xx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计划生育证明;

  5.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或610部门认可的无涉邪教活动的证明材料;

  6.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各用人单位必须成立教师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审查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四)用人单位与受聘人签订聘用合同书,受聘人专业技术职务与其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可以一致,也可以高职低聘或低职高聘。

  第八条 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原则上与教师一学年签订一次聘用合同。

  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招聘已与xxx区内教育系统其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而擅自离职的教师。

  第三章 受聘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受聘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时获取相应职务的工资报酬;

  (二)依法参加xx市社会保险;

  (三)聘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并在寒暑假内享受基本工资;

  (四)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五)参加职称评定和晋升;

  (六)参加市、区教师业务培训(培训经费所在单位负责60%、教师本人负责40%)。

  第十一条 受聘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尊重爱护学生,禁止体罚学生,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四)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道德修养。

  第十二条 正式受聘教师月工资总额不得低于1000元。

  第四章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

  第十三条 聘用合同的签订:

  (一)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参照使用由xxx区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格式,通过签订聘用合同书确立聘用关系,明确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校长与学校董事长签订合同;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报董事会批准后与校长签订合同;学校中层干部和其他教师由校长与其签订合同。

  (三)聘用合同签订后,可送劳动部门鉴证或公证部门公证。聘用合同在有效期内不因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四)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各持一份,一份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聘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聘用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三)工作报酬;

  (四)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五)工作纪律;

  (六)聘用合同终止条件;

  (七)违反合同的责任;

  (八)争议的处理;

  (九)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它内容。

  第十五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一)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确需变更时,双方应按原定程序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在合同期内继续有效。

  (二)因特殊情况,经聘用双方当事人协商,可以中途终止或变更聘用合同。

  (三)在聘用合同期满前至少一个星期时间,由用人单位向受聘人发出书面通知,征求受聘人是否续聘的意见,然后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以及受聘人的意见决定续聘人员,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是否续聘。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关系自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满;

  (二)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

  (三)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的;

  (四)受聘人死亡的。

  第五章 解聘的条件、程序和管理

  第十七条 教师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提前解除合同:

  (一)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四)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等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五)品行不良,体罚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六)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一)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未违反第十七条规定,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的。

  第十九条 教师在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解聘:

  (一)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二)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教师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三)因公负伤、致残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一)项中,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受聘人的病、伤假工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提前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四)其他受聘人认为应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签订合同时事先约定对等通知对方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遇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提前向工会和全体教职工说明情况,方可裁减人员。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给予受聘人经济补偿金:

  (一)依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合同的;

  (二)依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三)项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受聘人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受聘人本人一个月的全额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属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不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四条 解聘程序:

  (一)校长的解聘由董事会提出书面解聘理由,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副校长的解聘由校长提出书面解聘理由,报董事长批准;

  (三)中层干部和一般教师的解聘由校长决定。

  第二十五条 教师擅自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暂缓发放当月工资,如确定由该教师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可在暂缓发放的工资中给予相应扣除。

  第六章 调入教师条件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 符合xx市xxx区调干条件且在所在民办学校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教师,经各民办学校推荐,报区教育局审查,再经区人事局批准后,可以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七条 调入教师的人事关系和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有关费用按规定缴纳。其工资福利由所在单位解决。

  第二十八条 调入教师从入户之日起,必须在所在单位连续工作4年以上方可提出流动。

  第二十九条 调入教师的社会保险由所在单位负责办理,其缴费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调入教师工作一年后可以向政府申请购买微利房。

  第三十一条 已调入教师落聘后的管理:

  (一)由学校安排培训或其他工作;

  (二)由区教育局社管办或人事科推荐到其他学校工作;

  (三)由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到其他行业工作;

  (四)自行联系工作。

  第三十二条 已调入教师的落聘、解聘后的生活待遇:

  (一)落聘后的教师不保留原职务工资,按重新安排的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待遇;

  (二)落聘、解聘的教师,自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按本人解聘前的基本工资发给生活费,第4个月至第6个月按上述基本工资的50%发给生活费,满半年后停止发放并办理辞退手续;

  (三)拒聘人员从生效之日起有1个月的自行流动权,期满后停发生活费并办理辞退手续。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聘用单位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主管教育部门可通报批评,限其整改;

  学校领导以权谋私或对教师打击报复的,教育主管部门有权建议董事会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四条 落聘、解聘、拒聘人员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 教师对解除聘用合同不服的,可以逐级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区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可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xxx区民办学校的职工聘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各民办学校可根据本规定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报区教育局社会办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xxx区人民政府授权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29日起执行。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8

  为加强学生管理,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生的午休质量,提高教学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午休的几点规定:

  1、全体学生在午休预备铃响后,准时进教室午休,不得去寝室午休,不迟到、缺席,不提前结束午休。

  2、为保证全体学生在午休时间得到充分休息,要求提前做好午睡准备(一般情况下,午睡期间不准上厕所。),做到不相互干扰,不讲话、不走动及随意进出教室等。

  3、允许在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进行安静自学。但不准翻看小说、杂志、报纸、吃东西等。

  4、不在午休前进行体育运动。

  5、不在午休期间接待任何外来人员。

  6、值日生、寝室卫生值周班级在午休前打扫好教、寝室及环境卫生区。

  7、各班要安排认真负责的班干值日。值日班干应将值日情况认真填写在班级日志上,并在黑板的左上角上记录好当天人数和缺勤的学生姓名、原因等,便于值日老师查询。

  二、管理办法:

  1、学校值日人员要在午休铃响后立即鸣哨督促学生尽快午休,以防止不良现象发生;巡视各班午休情况。

  2、值日人员中午应去河边巡视,检查是否有学生下河游泳,一经发现立即召回,并做好记录。

  3、值日人员要做好午休期间的值日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各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勤学生姓名及原因,午休纪律情况及其他情况。

  4、各班班主任应每天检查班级午休情况,及时对不负责的值日班干做出相关的调整。

  5、各班的午睡纪律情况将做为班级考核的依据之一。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9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校行政会议统一决定,我校对学校校舍有维护维修权,校舍是学校财产的一部分,是全校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主要场所,学校必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学校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2、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

  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顶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屋面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到要求。

  水、电、暖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3、新建校舍功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做到有证勘探,有证设计,按投招标手续,有证施工。由质检站、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学校共同严把质量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4、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因此,学校必须建立校舍档案,校舍档案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大职责。

  校舍档案的归集整理由校长,档案管理员,共同负责。

  修建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将一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校舍档案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专柜存入,并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温工作。

  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准拆页,确保安全完整。

  5、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校办产业范围的一切设备,,仪器器械、电教设备,图书等。

  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档,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学校设备应当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

  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露天体育器械由学校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课桌凳,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生使用。办公桌椅,要做到随坏随修,保证使用。要坚持一学年一查制度,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

  6、加强领导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要切实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为此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校舍设施维护管理领导小组,配齐有关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统一管理好这项工作。

  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期末。学年末。各检查总结评比一次。做到管理严格,使用方便,有奖有惩。

  确保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是校舍设备延长寿命,确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学校领导要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接受上级部门特别是教委领导的检查监督,促进校产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为此本校特成立学校校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继刚

  副组长:张习勇、谢娅

  成员:刘赋、王滇黔(及各班主任)

  各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下设办公室由(总务主任)刘赋负责日常工作。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0

  为规范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设施运转正常,鼠、蝇、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要求。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二、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做好台面调料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餐巾、餐饮具等。

  三、摆台后或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四、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触餐具。

  五、食品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六、当发现或被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七、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的清扫整理工作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1

  为了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提倡节约风尚,杜绝不必要的浪费,确保在顺利完成工作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降低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的消耗,现制定对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管理办法如下:

  一、办公设备

  1、学校现有的设备有各分校指定专人负责对办公设备进行管理、使用、清洁及维护并做好详细记录。

  2、各分校负责人应认真维护实施设备,属于正常磨损的应及时修理,属意外损坏的应上报说明原因,并做相应的.记录。

  3、需要购买新设备需写明原因,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再上报到校长,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各分校主要负责人应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杜绝重复及浪费现象。

  4、各分校其他人员需借用设备时,要经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5、分校管理一定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随意提取。如造成设备丢失,由责任人赔偿,若不能明确到人,则费用由该分校员工分摊。

  二、办公用品

  1、学校的办公用品统一由校部购买,各分校需用办公用品时有专人负责到校部领取并填写领取单。

  2、各分校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并与每月末上报。

  3、各分校应办理办公用品发放办法及手续,领取办公用品应登记到人,并定期予以检查。

  4、剪刀、计算器、订书钉等耐用品自员工工作起一次性发放,除非正常磨损不另行发放。

  5、其他办公用品如:笔记本等视工作需要领取相应数量,不得浪费。

  6、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校长批准方可购买。

  三、报刊

  1、报刊应派专人管理。

  2、报刊管理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须经负责人批准。

  4、各分校要妥善保管报刊,如造成报刊丢失,由责任人赔偿,若不能明确到人的,由该分校员工分摊。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2

  为加强校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同学们的学习时间,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考勤规定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早读、正课、课间操、自习课、劳动及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均属于考勤之列。

  2、凡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应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校者作旷课论。上课铃响后才进教室者视为迟到,在下课前擅离课堂(或现场)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

  3、学生请病假,走读生需家长证明,住校生应有校医或医院证明,2天以内报学生处批准。3天以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学生因病来不及请假者,由家长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及时到学生处登记,在回校后当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批准后,所有假条存根及证明由班主任保存。

  4、学生无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取得联系,超过1天报学生处备案协查。

  二、考勤管理规定

  每班设立考勤本,每节课(及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由班长或班主任指定班干部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学生处统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成长档案册和学生成绩通知书。

  20xx年学校考勤管理规章制度标准版篇为了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学质量,奖勤罚懒,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特拟此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服从学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特殊事,不得耽误工作。

  二、有事必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安排好工作后方能离校,所误工作应及时补上。教师请假,由学校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杜绝教师请假后无人上课或造成工作失误等现象。

  三、学校领导公正合理地执行考勤制度,全体教职工根据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不同分别归纳为按课时量计算考勤。

  1、学校值周行政实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师日平均课时计算考勤(包括所任课时)。

  2、政治业务学习、学校党、政、工、队、研等各种会议和活动等,每次按2课时计入考勤。

  四、假的类别

  1、事假:有特殊事请假,必须有假条,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值周、值日教师登记,调整安排好工作后离校者作事假处理。

  2、病假:有乡镇以上医院证明,但必须由本人或他人及时向学校请假,以便安排工作。

  3、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准丧假一周,由学校安排课时;一周以上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4、婚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公假:因公出差计公假。公假以日计考勤。

  6、迟到:上课铃响后进教室的为迟到。5分钟后作缺旷一节处理。

  7、早退:下课铃响前下课的计早退一次,计缺旷一节。

  8、缺旷:无故不上课者,先离岗后补手续者,请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旷处理。

  五、奖惩

  1、缺旷一节扣发活津贴40元。

  2、事假3天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30元;超过一周的超过部分按缺旷计算。

  3、病假3天以内,每节扣活津贴10元;3天以上一周以内,每节扣活津贴20元;一周以上每节扣活津贴30元;如需住院治疗按有关规定执行。

  4、迟到一次扣活津贴5元。

  5、婚假、产假、丧假、公假由学校安排课程,不扣津贴。

  6、全年旷课超过10节、事假超过30节、病假超过三个月的,不评优、不晋级、不评奖。

  7、全学期内无任何迟到、早退、病、事假和调课的,记满勤,满勤人员发放200员奖金,并作为评优评奖的首要依据。

  六、调课

  不允许任何人私自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必须经过教导处同意,并由教导处开出调课通知后方可进行调课,否则将按缺矿记入考勤。

  七、代课

  对教师公假和其他假而产生的临时代课,由值周行政统一安排,保证每一节课都有教师负责。临时代课按照每节10元记发给代课教师。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3

  一、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加驾校教练员、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仔细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三、定期组织安全人员每月进行一次道路安全检查,针对教练员、驾驶员在行车训练中存在的担心全因素准时进行安全教育,把担心全的因素毁灭在萌芽中。

  四、自觉听从驾校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乐观参与驾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坚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五、自觉爱惜养护车辆,仔细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干净、车内干净)。

  六、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七、禁止将车辆交给外来驾驶员和无证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驾驶外来车辆。

  八、消防器材及设施有专人负责保管,谁保管谁负责,定期检查,保证有效,加强对灭火器具的爱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并做好检查更换记录。

  九、严禁车辆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定期对车辆实行保养检查制度,确保运行车辆始终处于技术状况完好,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工作。

  十一、作好车辆事故的处理工作,对事故的经过、调查、及交警部门的`处理看法要记录在案,准时上报学院领导,并对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

  十二、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帐,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厉 性和完整性,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年度大检查,成立安检小组。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4

  一、教师笔记本电脑和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

  1、教师笔记本电脑在借用期内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上的软件设置,更不能私自更改笔记本电脑的硬件配置。

  2、教师在借用期内人为造成笔记本电脑损坏,修理费用自负。教师在借用期内造成笔记本电脑遗失,按笔记本电脑原价扣除年使用期限的基础上理赔。

  3、学校教师配备的电脑和多媒体设备只提供给教师在教学工作中使用,以及教师在学习相关计算机操作时使用,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教师在使用其它多媒体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来操作,一切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损坏,后果自负。

  二、软件及网络资源使用的管理

  1、如因个人使用不当感染病毒造成该机系统瘫痪,由使用者个人负责。

  2、学校计算机的IP地址由信息中心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

  3、教师可以将教学进度,电子教案以及课件等通过ftp上传到学校公网,供其他老师借鉴。信息中心对教师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情况、以及制作课件的'件数进行登记,到学期结束时汇总给教导处,教导处到年终进行汇总评比。

  4、教师应科学、正确、规范、健康地使用学校网络资源,不得违反《学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访问黄色、反动的网页或带有黄色、反动内容的网站,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校园网运用管理

  1、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在学校留言板及论坛发表无用或不健康的信息。

  2、信息技术部门全面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系统构思、设计网站的架构,配合各部门及时、准确地将学校重大工作(活动)在网上公布,为师生提供校园信息。

  3、网站中属于部门管理的栏目,网站内容应做到常换常新。

  4、学校的各种公告和通知均在网上发布,看到公告和通知的老师有义务将公告和通知告知其他老师,对于仅限学校内部传达的公告和通知,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对外发布。

  四、计算机教室及多媒体教室使用管理

  1、教室使用者,使用前应认真阅读各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控制台操作说明;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学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处理。

  2、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信息中心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3、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保持多媒体教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不得随地抛弃废物,不得吸烟或吃零食。

  5、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

  6、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

  7、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如需使用多功能厅、拍照、摄像等设备时,至少提前一天到教导处提出申请,凭教导处意见到信息中心办理登记,由信息中心安排处理。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15

  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每位师生都有责任爱护。对所有损坏公物的行为必须加以制止,有关当事人必须负责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还要给予校纪处分。

  一、公物维护要求:

  1、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育教学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墙壁以及生活用品。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

  2、教室的墙壁、门窗、课桌、椅凳、日光灯、开关、清扫用具、电脑投影仪等,要责任到人。

  3、学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设施由分管部门和年级组负责管理。

  二、损坏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

  3、故意损坏被学校发现后能主动认错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免予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由班级负责赔偿。

  6、赔偿钱款的`数额,应按市场价格或按总务部门购买此件公物时的价格计算。

  三、班级奖惩条例

  总务处对公物管理情况予量化评估,具体细则:

  1、 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的,班级不扣分;

  2、 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外,班级扣除1分;

  3、 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班级扣除2分;

  4、 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班级扣除5分。

  5、 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公物损失找不出破坏者的都属于此项),由班级负责赔偿外,按损失的大小,班级分别扣除1分(50以内)、2分(100以内)、5分(100以上)。

  6、 期末总务处予以统计,各段各评选出一个公物管理优胜班级予以表彰奖励。

  7、以上条例从20xx年3月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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