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品]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
一、适用范围
本救灾应急预案适用于洪涝、滑坡、风灾等突发性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二、基本情况
古坪沟村辖3个村民小组,有102户310人。
三、启动条件
参照《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中关于水旱灾害,泥石流、滑坡等恶劣自然灾害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岔沟村实际情况,村委会确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应急预案:
1、造成人员伤亡;
2、造成建筑倒塌;
3、需要或可能需要转移安置群众
四、指挥机构和工作职责
成立以村总支书记与副支书为主的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村的救灾应急工作,生产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由村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委会副支书担任,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大学生村官及各村民组长组成。
组长负责整个抗灾救灾工作,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救灾应急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副组长负责调度人力、财力进行抢险救灾,安置灾民;落实救灾物资发放,保证紧急情况下灾民的民宿需求,组织灾民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
成员负责协调副组长工作,具体做好包点及自然村报警、转移灾民等工作。
村民组长负责通知到户,并帮助无自救能力的灾民做好人员及财产的转移工作。
民兵营长、治保主任负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五、应急准备
发生重大灾害救灾应急工作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灾情初期,个别自然村发生大灾时,灾害发生地村民组长及时上报灾情。
第二时期:当灾情进一步发展时,受灾范围逐步扩大,损失严重,半数自然村发生险情,应及时做好转移准备工作,向党委、政府详细报告灾情。
第三时期:特大灾害发生后进入紧急状态,此时,村委会应及时启动村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召开村生产救灾领导小组会议,通报全村灾情,研究对策,并报告乡政府,乡社会事务办公室,请求援助。
六、灾害预警和信息报送
加强与乡生产救灾指挥部的联动,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和重大险情预警机制。村两委自然灾害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接受有关信息,并在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报告上级应急有关部门,向所属区域发布灾害预告。
七、应急响应
(一)机构安排
灾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已有指挥机构条件,下设四个分组,现场指挥组、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基本生活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各分组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当接到灾情预警后,负责全村救灾工作组织领导,并及时掌握,通报灾情。
2、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全村力量,组织开展抢险救灾,解决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妥善安置和善后工作。
3、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
特殊群体转移安置组负责按照预定方案组织青壮年对口帮扶五保户(含孤老人员)、重度残疾人、学校学生等弱势群体紧急转移安置。
4、基本生活保障组
基本生活保障组负责紧急转移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饮用水和临时住所。
5、医疗救助组
医疗救助组负责紧急转移人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
(二)转移路线
当预警信号发出后,涉险人员即按指定的路线转移。
(1)需转移安置到乡镇避灾安置场所的,集中登记后,有交通工具的自行转移,到达后由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登记。无交通工具的由村委会集中乘车转移。
(2)需转移安置到村避灾安置场所的沿村内主要道路自行转移,到安置点后由负责人登记造册。
(3)分散到村民或朋友家中投亲靠友安置的,自行前往,但要保持与村委会负责人的联系。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灾后救助
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因灾农作物损失情况统计表;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数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恢复重建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
一、可能发生的灾害预测
今年我乡仍有发生洪涝干旱、山地滑坡、森林火灾等灾害的可能,而防洪灾害主要发生地有绵溪河、洗布河、溪水库及低洼地段,重点防洪区域在村。山地滑坡重点防范在村。以上各村为我乡的.重点防汛抢险施救重点区。
二、职责与任务
防灾救灾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乡、村组干部和党员要明确自身的职责和任务,要有抗大洪防大灾的思想准备,充分认识灾害造成的危害。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搞好协调和调配,一旦发生灾情,立即赶赴灾区,快速查明灾情,正确评估灾情损失,迅速上报,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妥善转移安置灾民,处置善后事宜。
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乡政府成立抗旱救灾相应工作组,下设抢险组和后勤组,实行行政首长指挥,各组分工负责。
(一)领导组(由书记、乡长组成)
职责:对主要水文、气象及灾害信息通报、协调、督促,检查各组工作,保证统一、高效、组织力量,发出命令,组织协调村委会转移灾民。
(二)抢险救灾组(由乡武装部、民政、村建、计生、农服中心、综治、派出所、国土所、水利水保站等人员组成)。
职责:查核灾情,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县府应急办。制定救助计划,组织实施灾后救济和转移安置灾民,拟定救灾物资分配计划,组织实施灾后救济和恢复灾区重建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救灾物资筹集,管理储备、划拨和调运、通讯保障,组织救灾赠款赠物等。
三、组织抢险及施救措施
(一)大灾来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抢险救灾工作首要任务:救命第一,是救灾工作的重要原则,一旦灾情发生,实现快速把受到威胁的人员转移安全地点,千方百计不能死人,按照职责管理要求,快速高效开展救灾工作。
(二)灾情发生后,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由书记、乡长、副书记、副乡长或在家乡领导统一组织,抽调抢险救灾组人员立即奔赴受灾区域参与组织救援和检查上报灾情。
(三)乡上组织10人以上救灾应急小分队,配备一套救灾工具,如电筒、雨鞋、雨衣等,随时准备投入各种灾害的抢救工作。
(四)救灾值班人员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上传下达。当班领导要督促本班人员按时到位,凡脱岗、漏岗、延误灾情信息传递,造成后果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五)保证车辆正常使用。后勤保障组要按要求组织和筹集救灾款物,一旦灾情发生,能在短时间内得到救助,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
四、查灾、核灾、报灾
一旦灾情发生,抢险救灾组和各村、单位要迅速到现场查实报告灾情,特大灾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重大灾情2小时内上报,一般灾情12小时内报县民政局、县府应急办,特、重大灾情速报速查,做到查灾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不瞒报、虚报、漏报。
五、灾后工作
突发性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民政办要积极主动配合其他部门,在县、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完善有关救助措施,恢复灾后重建及其他工作,做到灾民人心稳定、安居乐业、及时恢复生产,抗灾自救。自然灾害的收集上报人由各村文书负责,平时救灾救济工作,按常规程序进行。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
一、防灾
1、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部署校园台风、暴雨、酷暑、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学校办公室负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各学部德育处负责组织师生学习辨别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掌握灾害预防和自救知识。
4、总务处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供电线路、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玻璃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各学部德育处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二、防灾应急方案
1、领导小组及职责以园长xxx为组长。
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3)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防自然灾害的'宣传教育、组织防灾害的演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
2、通讯联络及职责
(1)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信息、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给有关老师、学生、家长,立即采取措施停课放假。
2)通讯小组随时与教育系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在接到台风、暴雨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及时汇报学校受灾、救灾及有关情况。
3、安全防护救护组及职责
(1)在发生灾害时,组织各方人员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窗外的悬挂物,检查旗杆、墙报栏,防止高空悬挂物摔落伤人,要检查保管好各类电器。
(2)组织各班班主任负责关好课室门窗,各处室、年级组关好办公室门窗。信息中心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和多媒体室电源开关。
(3)突发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时,组织学生在安全地方躲避。
(4)若遇人员受伤,积极组织抢救。
4、善后处理及职责
(1)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在上级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2)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3)灾后要科学安排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
为了做好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保障全县农作物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县实际,特编制20xx年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农业中心工作,本着“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增强广大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切实保护好广大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尽量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树立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增强防范能力。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局长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股站和各乡镇农技人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抗灾救灾,恢复农业生产。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农作物重大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应急组织机构
农业局成立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股站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乡镇农技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
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植保植检站,办公室主任由局植保植检站站长兼任。
六、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一)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
汇总、核查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应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作物有关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预测预报信息;在发生时期,组织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研究决定灾害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宜,决定启动和解除灾害应急预案;安排部署农作物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作物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二)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股站职责
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股站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做好配合并督导各股站和相关乡镇技术人员工作。
2、办公室、植保植检站负责核查、收集、反映灾情,指导灾后生产;制定农作物灾后生产恢复指导意见、落实各项农作物抗灾减灾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掌握灾后需补种、改种农作物的种类、品种、面积和所需种子数量等情况,指导种子调运、供应。
3、科教股组织开展灾后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土肥站制定灾毁耕地修复及培肥方案,指导开展灾毁耕地修复、地力提升和农作物的科学施肥。
5、农机监理站建立农机抗灾救灾服务队,组织农机人员和农机具,参与抗灾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服务工作。
6、财务股负责救灾资金的准备和政策落实工作。
七、预防预警机制
1、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气象局等部门暴雨洪涝、低温、冷害、风灾、雹灾、霜冻等预警信息,全县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信息采集:采集内容主要包括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和受灾面积、损失程度和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3、信息报送:灾情发生后,由办公室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州农业局报告。农作物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上报详细农业重大信息的,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八、预警发布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布预警:
1、收到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气象灾害预测预报。
2、发生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的。
九、预防控制
1、不断完善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到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根据农作物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发生规律,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作物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避灾抗灾能力。
3、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
4、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接到低温冻害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十、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主要采取的措施为:报告县政府请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协调有关部门实施防灾预案;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准确情报,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确保不成灾。
十一、应急响应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抗灾应急工作,向县政府报告灾情,申请启动县应急预案;派出技术小组深入灾区调查了解灾情,指导帮助灾区开展农作物救灾工作;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指导意见。
十二、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应急解除。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5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灾时有备,提高警惕,群防群治”的原则,增强全校师生防灾、减灾的意识,提高师生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减少由于灾害带来的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主任
三、防灾领导小组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暴雨、滑坡、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教学的'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上级实行防灾的指示,传递防灾信息。
3、组织师生学习掌握暴雨、滑坡、地震等灾害预警信号,预防和自救知识。
4、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课室、地下排水管道、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及时整改。
5、制定实施抢险救灾方案,组织和训练,并指导校内师生模拟预防演练。
四、防灾应急方案
1、全校六百多名师生,做好疏散撤离学生工作和转移保护学校贵重物品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每学期进行疏散撤离演习一次。
2、预防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在接到暴雨及冰雹等信息时,进入战备状态,随时待命。
3、在发生灾害时,后勤人员在下班前切断电源。
4、各科室、年级组、班主任负责关好室内门窗。电脑室的老师负责检查电脑室内电脑总电源的开关。
5、发生破坏性灾害时,立即做好抗灾自救工作,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精神,开展自救活动。
6、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7、灾后要科学安排学习科目和课时,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6
为了有效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此预案。
一、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 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工作总结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工作。
五、主要职责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局的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教育局、中心校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
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护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严格按局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放学。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〇xx年三月二日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7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结合我单位实际;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含: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导致房屋坍塌、冲走、道路堵塞等的应急事件。
3、防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1、强化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升单位与工厂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创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不因自然灾害而损害单位与工厂及员工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单位与工厂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率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非政府管理
(一)单位与工厂各部门职责。单位与工厂员工在负责人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祖军任组长,分管行政负责和各办公室组成的工作小组。
1、在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全面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防治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单位与工厂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相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防治科学知识。
4、检查单位与工厂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自学其他单位处理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作法。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分级预警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对单位与工厂的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7、搞好因自然灾害所出现的处理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
设立由祖军负责管理的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负责管理全面落实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件的防治工作。
1、根据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制订本单位的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防治责任制。
3、检查、督促单位与工厂各处、室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为深入细致地积极开展防治自然灾害事件的科学知识宣传,提升社会各界员工的防水能力和意识。
5、经常性地开展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社会各界员工的安全和撤离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防治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列入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辨认出问题及时明确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办公楼、场地、围墙、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单位与工厂应当在自然灾害事件出现前搞好社会各界员工的撤离精心安排工作。
4、增加单位与工厂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单位与工厂在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单位与工厂关键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出现的事件努力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1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保证信息通畅。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4、任何个人存有责任和权力向单位投诉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出现情况,融合单位与工厂的特点,应当启动适当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和处理。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员工的安全。
八、责任追责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单位一把手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员工安全、单位平衡工作正数总责。推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出现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就是轻特大事故,必须展开严肃查处,秉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台铁高雄不放过,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不善管理,导致单位与工厂自然灾害事故者,需为情节酌定,给与有关责任人适当处分,触犯刑律的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8
为提高和增强我院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保障院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我院在未来自然灾害时能高效有序地做好院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医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职责:
①组织实施本预案,对医院防灾减灾工作实行统一指挥。
②负责省、市、县人民政府自然灾害指令的发布,制定自然灾害时医院有关各种条例、规定、措施等,对医院自然灾害灾害损失、人员伤亡的上报、对外联络。
③统一部署医院现场灾情的评估和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④草拟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和县政府报送震情,灾情及救灾工作报告。
⑤统一安排、调用、分配市、县政府调拨、支援的资金、物资、食品、设备、器材、衣物、药物等。⑥做好灾害接待工作。
二、成立应急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1)政宣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办公室成员
职责:
使用广播、闭路电视、黑板报、院刊、学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政府的政策、法规、法纪。鼓舞在院患者及其家属;院内员工及其家属防灾减灾抢险的信心,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平息自然灾害谣传,稳定和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等工作。
(2)抢险救灾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全体职工
职责:
首先抢救被压、被埋、被困和处在危险处的患者、员工、家属等人员,抢救医院重点单位的药品、物资、设备、珍贵书刊,抢修院内道路进出口,运送抢救危重伤员、救灾物资、器材、药品、食品等任务,必要时支援兄弟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3)医疗救护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医院各临床医师、护理人员
职责:
抢救震时受伤的院内人员,灾后院内的防疫及危重伤员外送、监测食用水、食品等筹集药品、医疗器械,死亡尸体的处理,组成医疗队随时接受县卫生局指派医疗救助任务。
(4)通讯保障组:
组长:
人员构成:办公室成员
职责:
保证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办公室和各应急和作组之问的通讯联系,保证指挥部与市、县防灾减灾部门的通讯畅通,并专设与市、县电话专线,禁止任何人占用。
(5)交通运输组:
组长:
人员构成:后勤科成员
职责:
紧急调动院内所有车辆,保证总指挥部应急用车,完成总指挥部下达运送抢险救灾人员,运送药品、伤员,在此期问禁止私人用车,所有车辆为防灾减灾专用。
(6)避震疏散组:
组长:
副组长:
人员构成:院工会成员、院团支部成员
职责:
负责全院职工、患者及其家属按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安排的疏散路线、地点进行疏散,并对老、病、弱、残者给予重点保护,负责疏散场地安全、仪器发放、衣物发放、医疗救助等工作。
三、防灾减灾应急响应和任务
(一)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在防灾减灾期内,有权在院内紧急调用一切物资、设备、车辆、通讯、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阻拦。
(二)自然灾害时全院职工、患者、家属等所有人员就近避震,利用有利地形、地物保护自己,保护重要设施和个人安全,以减少伤亡。
(三)在自然灾害发生的非常时期,医院无条件执行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指令,立即抽调人员、车辆、设备、药品、物资等组成医疗队,随时待命赴灾区抢险救灾;院内做好接受批量伤员并实施紧急医疗救助的准备,统一调配医务人员,配足药品、器材等,充实抢救重点科室。
四、灾后应急工作任务
(一)灾后应急工作
1、对院内损坏的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危险部位进行检修、排险。
2、对重点科室(手术室、急诊科)的设施进行抢修,迅速恢复医疗抢救、护理、手术等。
3、通讯、供水、供电,各部门应对其损坏部位抢修,保证院内医疗救助、生活用水、用电、通讯畅通。
4、如有伤亡或压埋人员立即组织排险救人,做好抢救、护理、治疗、处理工作。
5、对各场地人员及时供给救济物品、食品、饮水,保障职工、患者、家属的基本生活,并做好转移和安置。
6、保卫、消防部门应严密监视火情,如出现火情,及时扑灭,并抢救火区物资、人员,保卫、应做好治安防范,对院内重点部位进行保护。
7、对易燃易爆、溢毒、易污染的次生灾害源,如有险情,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防止次生灾害蔓延。
8、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将此次自然灾害的防灾减灾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自然灾害救灾抢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对救灾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进行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或特别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对损坏建筑物和医疗设备进行应急处理1、组织基建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维修队伍迅速开展对重要建筑物和临床抢救科室的抢险、排险或紧急维修,优先恢复临床抢救科室的功能即水、电。
2、评定为中等破坏的建筑和工程设施应暂时停止使用,并做出禁止使用的标记,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对不能停止使用的重要工程设施,经防灾减灾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论证,采取应急措施才能使用。
3、评定为严重破坏的建筑物和设施而且有可能扩大灾情。造成次生灾害,威胁人身安全及阻碍恢复水电、医疗、通迅、交通的关键项目,要迅速组织力量抢险、排险或紧急维修,对重点项日,由防灾减灾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应急抢修方案。
4、遭受破坏严重的'建筑物,不得随意拆除,需折除的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临时建筑经院防灾减灾总指挥部审批拆除。
5、防灾减灾应急处理的各项具体工作,由有关部门和应急工作组实施。
6、抢险、排险和紧急修复工程或设施,立项批准手续从简,一般由主管院长批准,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现场核定方案,并组织实施,避免不必要的公文,重大问题经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五、应急人员配备及物资准备
(一)应急人员配备
1、要培养和建立一支思想作风好、业务技术强、熟悉医院情况的防灾减灾队伍,院各级领导要深入自然灾害伤亡、损失大的区域部门认真搞好抢险救灾工作。
2、震时、灾后各科室要组织本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人员由各科室选配医院的抢险救灾组设立的应急分队的任务由医院总指挥部下达,任务要落实到科室或个人。
(二)医疗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准备
防灾减灾办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医疗设备器材。
1、购置防寒大衣,防雨雨具、照明器材等。
2、购置铁铣、十字镐钢管或撬杠、架子车等。
3、购置医疗抢救所必须的医疗器材、药品等。
六、后期处置
1、防灾减灾领导组安抚受灾员工。
2、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安排组织恢复生产、生活设施,恢复医疗工作。
3、统计自然灾害灾害带来的损失。
4、检查并向上级报告防灾减灾情况。
5、对防灾减灾抢险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或个人进行表彰,对存在问题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进行批评、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9
为了提高我校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冰雹及暴雨(雪)等因素而造成学校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情况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救助应急机构
成立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组 长:万季权
副组长:鱼小龙 曹永红 段英俊
成 员:高 强 樊永昌 王德锁 魏东江 陈荣瑞 李宏斌 陈孝军
何斌社 郭 婷 张鹏亮 魏宝江 王彦博 毛建英 曹继平
杨 超 任 云 杨 荣
三、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电线等建筑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进行师生员工疏散演练。
4.增加投入,切实加强易发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不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火灾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演习活动。
7.按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学校消防责任制度。
8.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严格按规定停止教学活动,请家长配合接送学生上下学。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学校举报自然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启动响应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师生的安全。
1.学校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
2.学校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在场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上课的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规定路线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3.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疏散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区等待救援。
4.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挥,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5.门卫听到信号后打开所有大门,工作人员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6.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7.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除外)、电源。
8.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校园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9.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急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0
1、监控措施
1)保障通讯的畅通,确保能够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准确的接收到相关信息。
2)规化出灾害发生时工作人员的避灾程序及路线,选定临时避灾场所,并以书面形式发放到员工手中,在所有客房内张贴。
3)规定在全体撤离时关闭重要阀门的人员。
2、事故及响应分级
1)事故分级
Ⅰ级事故,严重的自然灾害,造成1人以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的。
Ⅱ级事故,一般自然灾害,不会造成人员伤亡,但会对酒店的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的
2)响应分级
Ⅰ级响应,发生Ⅰ级事故时,酒店启动应急预案,启动本部门的Ⅰ级响应,服从酒店及上级部门的领导指挥。
Ⅱ级响应,发生Ⅱ级事故时,酒店未启动应急预案,但由于自然现象或灾害影响到酒店正常营业时。
3、处置措施
A)当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如地震、洪水等,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组织人员关闭电源及关键设施开关。
B)及时清点人员,保证本部门员工及宾客的安全。配合酒店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
C)当发生的自然灾害或天气变化对酒店的正常经营有影响时,应沉着应对、处事不惊,做好宾客的告知、提醒及警告等工作,并做好宾客情绪的安抚工作。
D)准备好应急所需的物资,做好预防工作。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降低公司的财产在自然灾害中所受的损失,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环境污染,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工程施工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事故或事件。
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3)、依靠员工,充分发挥职工群众抗灾救灾的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1、项目部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等。
应急工作组下设内外联络组、现场人员救护组、现场财产抢救组和疏导警戒组,应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保卫部,负责应急相关的日常工作。
2、职责
1)、应急组长负责保障事故救援和应急培训演练所需的经费;负责发生事故后应急救援的总策划与指挥工作。
2)、组长负责组织应急计划的演练,并在事故发生时执行总指挥的决策。
3)、应急救灾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的职责分工承担相应任务,负责日常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准备的'培训,在事故发生时参加应急救援。
3、应急准备与响应
1、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1)、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对可能受到自然灾害威胁的施工区域做出灾情预警。
2)、根据灾情预警,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项目部应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2、灾情信息管理
1)、对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人员受灾情况、房屋倒塌等损坏情况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报告。
2)、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灾情初报。对公司经营或施工区域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当地(市级)民政部门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2小时。
3)、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4)、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公司(项目部)积极协助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灾情数据搜集,核定灾情。
三、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在项目部施工区域内,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2、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人员伤亡或需紧急转移安置时。
3、当地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灾害发生后,项目部要根据灾情,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受灾职工紧急转移工作,做好抗灾救灾工作,及时掌握、做好灾害监测、灾情调查、评估和报告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职工生命和财产损失。
四、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及响应终止
1、在项目部工程施工区域内,发生灾情后24小时内,项目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受灾职工,核查灾情,了解救灾工作情况,了解各工区的救助能力和需求,指导开展救灾工作,调拨救灾款物。
2、在施工工地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按照当地政府决定终止响应。
3、信息发布
4、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并根据灾情发展情况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
5、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抗灾救灾的动态及成效、下一步安排、需要说明的问题。
6、灾情稳定后,立即组织灾情统计,建立因灾倒塌房屋等财产损失台账。在灾情稳定后10日内灾害损失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和 当地政府民政部。
五、应急资源
1、经费保障
项目部落实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经费,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2、物资准备
1)、项目部建立处置自然灾害的物资和应急能力储备。
2)、公司物资部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提出应急物资储备计划,落实物资储备,财务部门负责落实物资储备费用。物资储备种类包括:救助设备和器材和应急设施。
3)发生自然灾害时,项目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整合各部门现有救灾储备物资和储备库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和储备库。
3、控制要求
1)、项目部建立救援预备队伍, 每年组织一次救援预备队伍培训,提高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2)、灾害多发地区,根据灾害发生特点,项目所在地应适时地组织演习,检验并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充分发挥应急作用。
3)、大力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增强职工的防灾减灾意识。
4、名词术语解释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2)、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3)、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作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二、(一)目的
三、为及时高效有序开展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上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四、(二)工作原则
五、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六、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七、3、村两委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八、4、依靠群众,依靠集体,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
九、(三)适用范围
十、凡在我乡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农田、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十一、二、应急预案启动
十二、村级指挥所接到乡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
十三、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十四、(一)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所
十五、村级指挥所负责全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管理工作,成员由村两委成员、妇联、民兵、共青团人员组成,指挥部设在村办公室。
十六、指挥:村党支部书记
十七、副指挥:村委员主任
十八、指挥所下设:指挥所办公室、灾情信息组、巡逻抢险组、转移安置组、生活保障组。
十九、(二)工作职责
二十、指挥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所各项工作的联接。
二十一、灾情信息组:负责本村灾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工作。
二十二、巡逻抢险组:负责对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灾害险情点的.监视,发出预警信号,检查人员转移情况。发生险情和人员伤亡时,负责抢险和救助工作。
二十三、转移安置组:负责本村内各处易灾点的人员、财产的转移安置工作。
资供应,后勤保障服务
四、应急物资储备
(一)通信、交通工具准备
村级指挥所成员在汛期间必须配备通信和交通工具,保证联络畅通。
(二)抢险工具准备
村级指挥所在汛期间配备基本各类抢险工具。
(三)救灾物资准备
1、利用本村安置户和富裕户储备的食物等各类物资。
2、与有关有物资的供应商签订应急供应协议。
3、上级调拨的救灾物资。
五、灾民转移安置
灾民转移应坚持分期分批转移原则,灾民安置应坚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
(一)灾民转移
根据灾害发展程度,由有关干部分批组织灾民转移:第一批转移人员:河道采沙、休闲茶座、在建工程;第二批转移人员:地质灾害点、危房;第三批转移人员:低洼易淹村庄。
(二)灾民安置
分散安置: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关安置户安置。
集中安置:由有关村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应的避灾中心(所)安置。
六、灾民救助
灾情发生后,村级指挥所迅速开展灾民救助工作。
(一)灾民临时生活保障
1、分散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安置户负责。
2、集中安置的灾民,临时生活保障由有关村干部负责落实。
(二)救灾款物发放
1、救灾款物发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灾民救助花名册,发放灾民救助卡,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七、灾情收集上报
灾情发生后,村级指挥所灾情信息组迅速深入受灾点收集各类灾情,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并造册登记、分析汇总后,由村级民政助理员上报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八、灾后重建
灾害过后,村级指挥所在确保村民正常生活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各受灾户开展灾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村级民政助理员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动态情况,及时上报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使其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综合利用水库调度通则》、《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和《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威海市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
(2)依法监管,统筹管理。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4)安全第一,常备不懈。
(5)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6)因地制宜,城乡统筹。
(7)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8)公众参与,军民结合
(9)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2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
2.1.1成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指挥由市长担任,常务副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和市水利局局长担任,副指挥由威海军分区和91329部队司令员、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以及市城乡建设委主任、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武警支队支队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日报社,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卫生局、旅游局、安监局、铁路局、民航局、广播电视台、地震局、气象局、水文局、供电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威海军分区、91329部队、武警支队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实施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命令;拟订全市防汛抗旱规章制度,及时提出防汛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定市内主要河、库防御洪水方案以及抗旱预案、跨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实施水资源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全市水情、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以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调度全市水利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下同)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市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负责市级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和市级防汛抗旱队伍建设;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2.1.2成员单位职责
市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部门、本系统职责分工,逐级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制定防范措施,组织防汛检查,督促整改防汛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各项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以及省政府、市政府一系列防汛抗旱重大部署,执行市防指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指令,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全市防汛抗旱工作。
(1)市委宣传部:会同威海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做好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宣传报道;向社会宣传防汛抢险、抗旱救灾、抗灾自救知识;及时向公众发布雨情、水情、汛情、旱情、风暴潮等信息;跟踪报导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活动。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防汛抗旱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和建设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3)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企业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协调保障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
(4)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做好防汛工作;加强校舍安全排查和在校师生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5)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者转移;协助做好河道清障以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保障抗洪抢险车辆通行便利。
(6)市监察局:负责监督贯彻执行上级命令以及落实防汛责任制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7)市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8)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各市区筹集和落实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资金,及时拨付资金并监督使用。
(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表彰、奖励抗洪抢险以及抗旱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10)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勘察和防治地质灾害。
(11)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制定和监督实施城市防汛排涝规划、应急供水预案;加强城市防汛排涝、供水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组织城市规划区防汛排涝抢险以及应急供水工作。
(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强行清除碍洪设施;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提供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13)市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制定防洪预案和水资源应急预案;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和洪水预报,在与气象部门会商的基础上,负责雨情水文的测报和发布,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的调度;制定并监督实施防汛抗旱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岁修、应急处置、水毁工程修复计划;负责监督防洪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抗洪抢险工作;指导城市防洪工作。
(14)市农业局:负责洪涝旱灾后农业生产救灾与恢复以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
(15)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协调林区防汛以及国营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组织、指导属地市区政府(管委)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
(16)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沿海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
(17)市卫生局: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市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和控制疫病发生和流行。
(18)市旅游局:负责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汛期旅游景区(点)以及游客安全工作。
(19)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0)市铁路局:负责铁路工程以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清除铁路建设中的碍洪设施;组织运力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
(21)市民航局:负责机场以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优先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
(22)市地震局:负责地震预报;向市防指以及水库、堤坝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及时通报震情,指导防震工作。
(2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从气象角度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作出监测、分析和预测;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预警和滚动预报,并向市防指以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
(24)市水文局:负责提供水文预报和水情、雨情等实测信息。
(25)威海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电力供应。
(26)威海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负责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汛期通信畅通;做好发生特大洪水的应急准备,保障抢险现场通信畅通。
(27)威海军分区、91329部队、武警支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以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措施的任务。
2.2办事机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设在市水利局,作为市防指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省防指、市防指的指示;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市内主要河道、水库防洪抗旱预案的编制、审查以及重要水工程的洪水调度方案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市内主要河道、水库工程防洪排涝调度方案和沿海地区防台风方案;督促各市区政府(管委)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参与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指导城市防洪工作;负责防汛通信、调度现代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计划储备和使用管理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及时准确地掌握汛情、旱情、灾情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状况,必要时,发布雨情、水情信息、水情预报和汛情公报;提出全市防汛抗旱部署和决策意见,为市政府和市防指决策提供参考;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调查处理防汛抗旱事故和表彰先进。
2.3专家组
市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建立专家库,并依据实际情况组建专家组。主要职责:参加市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和专题研究;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防汛抗旱形势和趋势,为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2.4市区指挥机构
各市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区防指),在市防指和市区政府(管委)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防汛抗旱工作。市区防指由市区政府(管委)和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当地部队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5其他指挥机构
大中型水利工程有重要防洪任务的单位,汛期要组建临时防汛指挥机构,在同级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跨行政区域的,可组织联合防汛指挥机构。有防洪任务的部门、行业、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机构。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1)各级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同级防指。
(2)各级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部门要组织对灾害性天气进行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作出评估,及时报同级政府和防指。
(3)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属地市区防指要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河流、水库发生洪水时,属地市区水文部门要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要在1小时内报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要在20分钟内报市防指,为市防指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1)水库工程信息
①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要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要立即上报市防指,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要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报市防指,小型水库发生险情后1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向上级防指报告,在2小时内报告市防指。
②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要根据防洪抢险预案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和需采取的措施等。
③当出现特大暴雨,有漫坝危险,或者发生重大险情,危及大坝安全,同时通信中断无法向上级请示决策时,水库防汛指挥机构可按照水库汛期控制运用方案中的非常措施执行,以确保大坝安全,减少灾害。
④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可能造成溃坝时,要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保证群众安全转移,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2)河道工程信息
①当主要河道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监测,在每日8时前将堤防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报上级工程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指,转报市防指。发生重大险情时,属地市区防指要立即报告市防指,并在2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报告市防指。
②当主要河道等出现险情或者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或者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可能决口时,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和同级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等;要加强指导或者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并提供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支持等。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市防指要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报告。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要立即上报,较大级别以上灾情要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市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续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各市区政府(管委)及其防指要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防指要加强旱情监测,全面掌握水情、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属地市区防指要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要及时续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堤防防护的城市要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涉及河道、水库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河道、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要制定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及水库病险部位、工程抢险方案,并报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配置储备必需的防汛物资。在防汛重点部位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满足应急需要。各市区、重点防洪工程及受洪水威胁单位的防汛物资根据《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标准定额储备。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社会号料等多种储存方式。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的预警回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严格执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并责令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对在河道、水库、滩涂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要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报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责令限期拆除;对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整改。
3.2.2河道洪水预警
(1)当主要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要按照《水文情报预报规范》要求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市防指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当主要河道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市防指或者市防指授权属地市区防指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况等;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市防指和工程所在市区防指可依法向社会公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在辖区内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等。
(3)各级水文部门要跟踪分析河流、湖泊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紧急情况下,水文部门每小时更新一次水情。
3.2.3山洪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市区要根据山洪灾害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发生过山洪灾害的市区要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定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地区要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其中,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要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镇(街道)、村(居)和相关单位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告市区防指或者有关部门、单位,以便及时组织抢险救灾。
3.2.4台风与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信息,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政府和防指。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市区防指要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3)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市区防指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4)各级水利部门要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要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措施。
(5)各级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工商、港航等部门,要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以及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并组织做好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6)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对风暴潮灾害多发区的潮水位监测,做好风暴潮的预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指及沿海市区政府(管委)发布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3.2.5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指要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指要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预测干旱发展趋势,并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防指要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3.2.6供水危机预警
因干旱引起的大范围供水危机,由属地市区防指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指要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各级防指要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1)各级防指要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河道、水库防御洪水方案,主动应对各类洪水。
(2)各级防指要及时修订和完善洪水调度方案。
(3)河道防御洪水方案,由河道所在市区防指按管理权限制定,并报同级政府(管委)批准后执行。经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必须严格执行。
3.3.3抗旱预案
(1)各级防指编制抗旱预案,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属地市区政府(管委)或者防指审批,报上一级防指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
3.4预防预警信息发布
当主要河道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或者出现跨市区的大范围的严重洪涝灾害、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或者出现其他在全市范围内有重要影响的汛情、旱情时,由市防指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当其他河道、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或者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或者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洪涝灾害、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属地市区防指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提醒社会公众关注。
4应急响应
4.1总体要求
(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级别。
(2)进入汛期或者紧急抗旱时期,各级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应急程序。
(3)市防指负责市直属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调度由属地市区防指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指统一调度。
(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属地市区防指负责组织实施防洪工程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救灾等工作,并及时向同级政府(管委)和市防指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直接报告市防指;社会公众发现堤防、水库出现险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影响到邻近区域的,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在向市防指报告的同时,要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市区防指通报情况。
(6)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属地市区防指要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者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政府(管委)和市防指报告。
4.2Ⅰ级应急响应
4.2.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市防指报请市应急委启动I级应急响应,动用全市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增援。
(1)主要河流发生超标准洪水或者决口;
(2)我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者包括我市在内的周边数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3)大中型水库垮坝或者数座大型水库同时出现重大险情;
(4)我市发生特大干旱或者包括我市在内的周边数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
(5)包括我市中心城市在内的多座中型城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
(6)市气象局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2.2响应行动
(1)市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同时将情况上报省政府、省防指,必要时,提请市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市政府视情况组成前线防指,现场组织指挥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市防指要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并在6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各级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值班,根据需要随时通过新闻媒体滚动发布汛(旱)情,报导抗洪抢险、抗旱措施。市防汛办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市财政局及时落实抢险救灾应急资金。市铁路局、交通运输局、民航局提供防汛抗旱物资运输保障。市民政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市卫生局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各市区防指落实各项应对措施,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4.3Ⅱ级应急响应
4.3.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市防指报请应市应急委同意后,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动用全市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增援。
(1)数条主要河流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者某条中型河道发生决口漫溢;
(2)我市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或者包括我市在内的周边数市同时发生较大洪涝灾害;
(3)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重大险情,或者某座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者数座大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4)我市发生严重干旱或者包括我市在内的周边数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5)我市中心城市发生极度干旱或者包括我市中心城市在内的数座大中型城市同时发生重度干旱;
(6)市气象局发布台风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3.2响应行动
(1)市防指指挥或者常务副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作出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同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防指。市政府派出工作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情况严重时,提请市长办公会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市防指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按照权限做好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根据需要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市财政局及时落实抢险救灾应急资金。市民政局及时救助灾民。市卫生局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市防指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相关市区防指落实各项应对措施,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4.4Ⅲ级应急响应
4.4.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市防指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必要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请求增援。
(1)数条主要河流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者某条主要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且发生重大险情,或者数条中型河道发生重大险情,或者主要河流的重要支流发生决口漫溢;
(2)我市发生较大洪涝灾害或者包括我市在内的周边数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涝灾害;
(3)小(一)型水库垮坝,或者某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或者某座大型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或者数座中型水库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4)我市发生中度干旱或者包括我市在内的周边数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5)我市中心城市发生重度干旱或者包括我市中心城市在内的数座大中型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6)市气象局发布台风黄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4.2响应行动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市防汛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同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市防指,并报告省防指;在24小时内派督导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根据需要在新闻媒体发布汛(旱)情通报。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相关市区防指落实各项应对措施,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4.5Ⅳ级应急响应
4.5.1启动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由市防指或者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指挥防汛抗旱工作。
(1)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水旱灾害;
(2)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4.5.2响应行动
(1)市防指常务副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市防汛办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市防指,并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
(2)相关市区防指落实各项应对措施,按照预案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4.6不同灾害的响应措施
4.6.1河道洪水
(1)当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属地市区防指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当地部队、武警部队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者突击抢险。
(2)当河道洪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指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要根据河道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适时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有关规定,各市区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利,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4.6.2洪涝灾害
(1)当出现洪涝灾害时,属地市区防指要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和移动排涝设备,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在河道防汛形势紧张时,要正确处理排涝与防洪的关系,避免因排涝增加防汛压力。
4.6.3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置由属地市区防指负责,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城乡建设、环保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者观测山体发生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属地市区防指或者国土资源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立即通知相关镇(街道)或者村(居)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按照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属地市区政府(管委)要立即组织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部队、武警部队或者市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属地市区防指或者有关部门要组织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等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山洪灾害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属地市区防指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置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4.6.4风暴潮灾害
(1)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的分析和预报意见,并立即报同级政府及防指。
海洋与渔业部门根据台风动向,分析、预报台风、风暴潮,并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及防指。
沿海市区各级防指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防潮堤工程责任人到岗到位,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防指督促相关市区组织力量加强巡查,对病险堤防、水库、防潮堤进行抢护或者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台风可能明显影响的地区,临时超蓄的水库将水位降到汛限水位;水文部门做好洪水测报的各项准备;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做好受台风威胁地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
海上作业单位通知出海船只回港避风或者就近港口避风。海洋与渔业、海事等部门部署检查船只归港锚固情况,敦促沿海地区做好滩涂养殖、网箱加固以及人员安全转移工作;成熟的农作物、食盐、渔业产品要组织抢收抢护。
新闻媒体要及时播发台风警报和防御部署。
(2)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台风可能影响地区的各级防指领导及水利工程防汛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坚持24小时值班,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对台风可能登陆或者可能受到严重影响的地区,由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发布防台风动员令,组织防台风工作,派出工作组深入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防台风措施和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指挥防台风和抢险工作。
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以及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的预报。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风暴潮预报。水文部门根据气象部门的降雨预报,提早作出河流、湖泊洪水预报。
海上作业单位检查船只进港情况,对尚未回港的船只采取应急措施。对停港避风的船只落实防撞等安保措施。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工程的安保工作,并根据降雨量、洪水预报,运用水库、河道做好洪水调度运行。抢险人员要加强对工程的巡查;防潮堤管理人员要临时撤离至安全地带。
洪水预警地区和山洪、滑坡易发地区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警惕,落实应急措施,做好人员、物资的转移。
台风将登陆和台风中心可能经过的地区,属地市区政府(管委)要及时组织转移居住在危房的人员;做好高空作业设施防护工作;落实抢修人员,保证供电和通信畅通;做好市区树木的保护工作;做好抢救伤员的应急处置方案。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集结待命;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工作;新闻媒体要增加对台风预报和防台风措施的播放和刊载;当地部队和武警部队要根据抢险救灾预案,做好各项准备。
各级防指要及时向市防指汇报防台风行动情况。
4.6.5堤防决口、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同时立即报告市防指。
(2)堤防决口、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置,由属地市区防指负责,尽可能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减少灾害损失。属地市区政府(管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
(3)属地市区防指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要通过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市防指负责人要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4.6.6干旱灾害
(1)特大干旱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市防指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抗旱工作,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市防指统一部署,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抗旱工作;要及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省防指备案,必要时经市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调水、应急送水等;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抗旱救灾工作;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宣传。
(2)严重干旱
市防指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其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各市区防指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报省防指备案;督促市防指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做好抗旱工作宣传。
(3)中度干旱
市防指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轻度干旱
市防指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6.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各级防指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客水及外调水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跨流域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同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要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核实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同级防汛办处理。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同级防指批准后,可向上一级防指上报。
(4)凡经本级或者上级防指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属地市区防指要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市防指接到较大级别以上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市政府和省防指,并及时续报。
4.8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属地市区防指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市防指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按程序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属地市区防指负责人及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人迅速到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市防指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工作指导。
4.9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者防洪工程发生险情后,属地市区防指要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
(2)属地市区防指要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属地市区政府(管委)或者市防指决策参考。
(3)属地市区防指迅速调集相关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抢险队伍,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者救援工作。重大险情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主要由部队抢险队伍和地方专业抢险队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险情时,按照职能分工,由市防指统一指挥,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政府和防指要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市防指视情况作出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要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要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属地市区政府(管委)要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属地市区防指要按照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和市防指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者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属地市区政府(管委)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和防指要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水旱灾害后,属地市区防指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请属地市区政府(管委)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2慰问及派出工作组
(1)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或者市委、市政府共同向灾区发慰问电,市委、市政府共同派慰问团或者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工作。
①受灾范围为1个市区的2/3以上镇(街道),或者农作物绝产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0%以上;
②1个市区死亡人数在30人以上;
③直接经济损失20亿元以上,或者1个市区局部地区集中遭受毁灭性灾害损失达5亿元以上。
(2)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由市政府向灾区发慰问电,由市政府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协助工作。
①受灾范围为1个市区的1/2以上镇(街道),或者农作物绝产面积占耕地面积的50%以上;
②1个市区死亡人数在12人以上;
③直接经济损失10亿元以上,或者1个市区局部地区集中遭受毁灭性灾害损失达3亿元以上。
(3)达不到上述情况的,由市防指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视情况向灾区发慰问电或者派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工作。
(4)水旱灾害发生后,根据上述标准,由市防汛办协调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尽快向市防指和市政府提出具体建议。
(5)各市区防指可参照上述市慰问及派出工作组的原则规定,确定相关的标准,予以实施。
4.13应急结束
(1)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者险情基本消除、供水基本解决时,属地各级防指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者紧急抗旱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未使用的要及时归还或者入库储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3)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属地市区防指协助属地市区政府(管委)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和工作秩序,修复水毁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14信息发布
按照《威海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5应急保障
5.1人力保障
5.1.1防汛队伍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驻威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2)防汛抢险队伍。主要包括: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地方专业抢险队伍。其中,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地方专业抢险队伍除全力参加抢险外,还担负技术指导任务。市防汛办要组织市防汛抗旱机动队,作为市专业抢险队。各市区根据情况,组建市区防汛抗旱专业队伍。
(3)调动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市防汛抗旱机动队由市防指负责调动。各市区需要市防汛抗旱机动队支持时,由属地市区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调动申请,由市防指批准;需要其他市区防汛抗旱机动队支持时,由属地市区防指向市防指提出调动申请,由市防指协商调动。
(4)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政府或者市防指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市防指根据需要向威海军分区、91329部队、武警支队提出申请,由部队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各市区政府(管委)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要向属地市区防指的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属地市区政府(管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请示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5.1.2抗旱队伍
在抗旱期间,各级政府和防指要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5.2资金保障
(1)各市区政府(管委)要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防汛抗旱设施修复补助。
(2)市财政局设立专项防汛岁修资金或者抢险救灾专项应急资金,用于大中型水利、防洪工程维护。
(3)当启动应急响应时,市财政局根据响应等级安排资金用于响应行动。
5.3物资保障
(1)防汛物资储备。各级防指、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市防汛办要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市级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包括拦挡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急需的抢险物资;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抗洪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各市区防指要结合具体情况,自行确定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
(2)抗旱物资储备。市防指根据需要负责调用市级储备的抗旱物资。干旱频繁发生市区政府(管委)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指负责调用。严重缺水城市要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3)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市防指根据需要直接调用,或者市区防指向市防汛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汛办向储存单位下达调令。抗洪抢险结束后,市防指直接调用的防汛物资,由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经费补充;市区防指申请调用的,由市区防指负责补充。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或者储存品种有限,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要及时启动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5.4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负责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以及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5交通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先保障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以及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6治安维护
市公安局负责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抗洪抢险车辆通行便利。
5.7通信保障
市防汛办要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路,加快信息传输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对重要防洪工程的实时监测,确保信息及时传输。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各级防指要协调通信运营企业,按照防汛抗旱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通信运营企业要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必要时,调用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8供电保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供电公司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9科技支撑
(1)建设市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并与省防指及各市区防指实现互联互通,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2)改进雨情、水情信息自动采集系统,统筹防汛与水文部门,提高雨情、水情信息自动测报系统的覆盖范围和精度。
(3)建设墒情信息自动采集系统,为分析抗旱形势和作出抗旱决策提供支持。
(4)有关部门、单位须提供相应的地图及有关统计数据,建立工程数据库及防洪重点地区的地理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信息的快速查询。
(5)建立防汛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基于GIS平台,依托防汛抗旱基础数据库和雨情、水情、墒情信息数据库,建立和完善重要河流、水库的洪水预报系统及防洪调度系统,实现对洪水的实时和优化调度,为防洪调度决策提供支持。
5.10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者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工程防汛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2)防指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抗旱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应急需要。
5.11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者旱季,各级防指要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指要做好全社会抢险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救灾和自救能力。
(4)各级防指成员单位,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要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5)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善后工作
属地市区政府(管委)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1)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2)市卫生局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3)属地市区政府(管委)组织环保等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物资补充
结合防汛抢险物资实际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1)尽快修复影响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防洪工程和抗旱水源工程的功能。
(2)尽快组织修复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
6.4灾后重建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尽快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相应提高标准重建。
6.5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各级防指每年要针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监督管理
7.1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原则上每年演练1次。
7.2宣教培训
(1)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应急基础知识,增强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对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救援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3考核奖惩
(1)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附则
8.1预案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适时进行修订。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8.3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xx年4月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威海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威政办发〔20xx〕73号)同时废止。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4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周振祥(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组员:蒋天佑(负责教学区物业)
戴哲忠(负责家属区物业)
曾小玲(负责学生宿舍物业)
况正荣(负责上教学区物业)
孙中平(负责教科园区物业)
吴胜宁(负责保安队员调动及协调)
李昌勇(负责消防队员调动及消防协调)
李荣庆(负责客户服务协调)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李昌勇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吴胜宁
孙中平
王政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戴哲忠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消防科联系电话:安管处24小时联系电话:.各个大楼设有灭火器、消防水带、逃生应急箱和逃生应急指示灯。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负责人戴哲忠;抽水机放置在能源中心,负责人李云霄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2)地震发生后,迅速疏散家属区各住户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3)迅速疏散教学区各大楼及学生宿舍室内师生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5
为有效防治我社区自然灾害,避免和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上级自然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 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 长:xx(社区主任)
副队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 员:xx(副主任) xx(委员) xx(委员) 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队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队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队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队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二、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社区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xx社区
20xx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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